2020年10月8日 星期四

【聲明稿】回應營建署:請正視實務反饋,增加跨部門協作改善補貼 109.10.8

        內政部營建署昨(7)針對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以下簡稱本聯盟)發表之「住宅資源運用與需求調查」記者會(https://reurl.cc/14bnKY)進行回應(https://reurl.cc/Grpznp),認為本聯盟使用了「過往未改革前的資料誤導」並可能使社工「失去得到政府補助之機會」。

        本聯盟在此聲明,此調查結果來自第一線社工使用住宅資源的實際感受,且調查期間(今年五至六月)並未橫跨任何政策改革時段。況且,若連第一線需要經常使用住宅資源的社工都無法掌握正確補助資料,反而印證了本聯盟所指出的「跨部門整合協作不足」問題十分嚴重。

因此,內政部應積極與衛福部溝通協商,要求衛福部對第一線社工人員加強住宅資源之宣導,而非將自身責任轉嫁至民間團體。除此之外,營建署的說法實際上並未回應到調查呈現的問題,更是對調查結果有所誤讀:

一、 誤讀問題:記者會重點為「弱勢協助不夠」,而非「興建數量不足」。

《住宅法》規定弱勢保障比例「低標」為30%,卻成為目前社會住宅無一例外的「高標」[1]。之所以目前社宅入住弱勢比例高於30%,乃是無法透過保障比例入住之弱勢,與一般戶抽籤後得以入住的結果,並非制度性保障。

包租代管也有類似狀況,第一線社工多次反映提供給一、二類弱勢保障名額不足,無奈之下往往只能將個案轉介至較為昂貴的一般戶額度中。且內政部曾於去年底因包租代管第一期將執行完畢,將於第二期發布前檢討相關比例規定,但最後第二期仍將弱勢保障比例設定在40%

因此,本聯盟之訴求為提升弱勢協助之制度性保障,才能真正讓第一線社工更好地使用住宅資源。而營建署對此一調查結果與訴求並未確實回應。

二、 答非所問:搞不清楚問題在哪的營建署

社工針對包租代管反饋之調查結果之一為「業者會挑選對象」,營建署卻回應「8成以上的房東明確表示願意接受弱勢房客」。明明是說業者,營建署卻回房東,根本答非所問。

而針對租金補貼「彈性不足」,關鍵在於弱勢臨時遇到緊急狀況時,租金補貼沒有隨到隨辦之專案機制,讓弱勢難以使用。營建署所稱配合「國人租換屋週期一年兩次」與「評點機制」對不在補貼申請期間,卻亟需補貼的弱勢而言,沒有實質意義可言。

另外,租金補貼在制度上雖無需房東同意,卻不意味實務上不須請示房東,否則房客即會面臨退租、不續約、漲租等困境,也是社工服務時具體面臨的困擾。在侈言社工應了解政府補助之前,主管機關更應反省是否對補貼實務了解甚少,而非傲慢地認為社工對補貼制度不夠了解。 

總結:請營建署正視第一線問題反饋,勿有過度防衛心態

        在當天記者會中,本聯盟首先肯定了當前政府的確更積極投入資源辦理補貼政策,但基於「深化弱勢協助」的目標,第一線社工反饋的住宅資源使用困境也必須面對。對於真實狀況的反饋,主管機關應聞過而喜、於反省中求進步,而非抱持著過度防衛心態,動輒宣稱民間團體誤導、社工人員不懂。

         本聯盟認為,為改善住宅補貼資源與社福協助之落差,內政部應擺脫本位觀念,認清當前補貼仍有不足之處,積極與衛福部協商並共同參與住宅補貼政策,讓弱勢照顧得以更加完善。



[1]部分社宅將原住民戶5%保障比例列於30%弱勢保障比例之外,在制度上讓弱勢保障比例提升為35%,但並非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