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30 中國時報 【朱芳瑤/台北報導】
身心障礙者尋覓住處困難重重,伊甸基金會發起「友善家園」計畫,有意承租閒置國宅,規畫無障礙住所。然而,現行的國宅出租辦法未針對社福機構承租國宅訂立相關規定,地方政府以無法源依據並未同意,伊甸認為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牴觸。
伊甸現正舉行台灣第一屆「住宅改造王」競圖比賽,廣邀國內室內設計師投稿,為障礙者規畫友善空間。來稿者各自發揮巧思,例如將安全扶手融入居家設計,美觀又實用;為方便輪椅進出,廁所不設置門檻,另規畫特殊的排水設備,防止水蔓延到門外。
下一步,伊甸鎖定北市萬芳國宅的閒置空屋,有意承租下來,實際打造友善家園,未料向台北市政府申請時卻碰壁。原因在於,內政部規定的《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業服務設施暨其他建築物標售標租辦法》,僅針對個人承租國宅訂立規定,導致地方政府受理社福團體承租時,認為「於法無據」。
「國宅出租辦法明顯沒跟上身權法的腳步!」伊甸強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八條明訂,身心障礙團體申請國宅提供居住服務,各縣市政府應保留名額優先核准。
「許多身障者、失能老人面臨『買不起、租不起、住不了、進不去』的住宅問題」,伊甸基金會無障礙住宅專案主任彭舒凡說,對於收入微薄身障者來說,不可能租下整層國宅,即便承租,也無力修繕無障礙環境。
彭舒凡指出,伊甸也有意號召愛心企業、愛心房東提供空屋,響應無障礙住所改造工作,導入居家照顧、復康巴士接駁等服務。
另方面,十多個民間社福團體近日宣布成立「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要求政府提供平價社會住宅供弱勢族群租賃。
住盟表示,荷蘭社會住宅占其住宅總量達卅四%,首都阿姆斯特丹高達五十%,採政府補助土地、貸款、建築補貼,由非營利住宅協會經營;日本公營住宅以中低收入戶與弱勢家戶為主,香港國民住宅比例達廿九%,提供低收入人口居住,值得台灣參考。
石文南/台北報導
伊甸基金會向北市府提出「友善家園」構想,盼能夠由伊甸租下閒置國宅,進行住宅改造示範設計計畫,北市府都市發展局居住政策服務科長梁一柱表示,待伊甸再提出相關細部計畫後,「友善家園」構想十月前會朝有利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