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 星期五

【記者會】賴政府棄毀社宅制度,婚育青年弱勢團體共同譴責 115.8.7

選前承諾十三萬,上任之後剩三萬

賴政府棄毀社宅制度,婚育青年弱勢團體共同譴責

賴政府延宕許久的社宅興辦計畫,答案即將揭曉:行政院於1157月修正新版「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114-121年)」(以下簡稱新計畫),將直接興辦社會住宅的八年新增目標,從選前承諾的13萬戶一舉砍到3萬戶,砍幅77%

今(8/7)日,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青年思潮等民團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賴政府「踐踏選舉政見、棄毀制度路線」的作法嚴厲譴責,並向年底六都市長參選人喊話:中央棄守,地方不能跟著擺爛。


政見跳票:創惡例,毀制度

13萬戶的選前承諾,在一戶都未執行的狀況下就跳票,是創惡例、更是毀制度。

首先是創下惡例。選前信誓旦旦向選民承諾13萬戶,當選後內政部於1141月提出的第一版計畫隨即遭否決退回,此後拖延兩年有餘,最終端出的答案是:八年新增目標從13萬戶腰斬再腰斬,僅剩3萬戶。而這3萬戶中,有2.5萬是蔡政府任內規劃的延續,真正屬於賴政府新增的,117年起每年不過1,000。更諷刺的是,連這3萬戶也不保證,明文開放以租金補貼與包租代管戶數「互補」替代。政見還沒開始做,就直接宣告不算,這絕對是創下臺灣民主史上的惡例

更嚴重的是毀壞制度。2011年興起、歷經蔡前總統八年鋪設出的社宅路線,以及「中央蓋、地方也蓋」的興辦體制架構,同黨繼任者非但沒有接棒深化,反而主動棄守、切割。臺灣將創下最晚推動社宅、卻最短時間自我放棄的紀錄,前者為歷史共業,後者則斷送於賴總統一人之手

1  114~121年社宅興辦目標與預算對照

項目

原計畫

1141月)

新計畫

1157月)

變化

八年新增戶數

13萬戶

3萬戶

-10萬戶(-77%

117年起年增量

1.5萬戶/

1,000/

-93%

八年興辦社宅總預算

2,046億元

820.9億元

-1,225.1億元(-60%

興辦社宅經費占全計畫比重

40.5%

18.9%

-21.6百分點

中央不蓋,還要地方一起背鍋

13萬變3萬的理由之一是「量能不足」,然進一步檢視計畫內容,真相是:中央跳票不做,但還要拖地方一起背鍋。

鑑於社宅財務本就無法完全自償,蔡總統任內建立了「非自償補貼」作法,是促成六都興建社宅的關鍵機制。113年中央曾發函詢問地方下階段(114~121年)自行興辦社宅目標,僅六都回覆的承諾加總近4萬戶,比新版計畫全國共3萬戶的目標還多。中央打算縮手,地方若持續推進,豈不讓跳票的罵名更難遮掩?於是對策是斬斷補助財源:「117年起工程招標決標案件均不再提供非自償補助」。社宅從立案到決標動輒一、二年,等於現在起地方啟動的每一個新案,都注定落入零補助區間。

同時,新計畫替六都設計了一條完美的退路:除臺北市外,各都現況幾乎都已「達標」甚至超標。既然任務完成,大家都可以一起躺平;地方若仍堅持興辦,讓中央下不了台,那就得自己百分百買單。結果是:目標壓得夠低,任務自然完成;蓋不出13萬戶的黑鍋,大家一起背

六都承諾自行興辦數 vs 新版分配目標

縣市

地方承諾興辦數

新版目標六都分配數

臺北市

7,429

4,574

新北市

13,000

已超標,0需求

桃園市

4,427

已超標,0需求

臺中市

7,769

396

臺南市

3,000

58

高雄市

3,956

已超標,0需求

六都合計

39,581

5,028

留地在先,反悔在後,無地之說自導自演

中央不蓋有一個重要藉口是:「適宜興建社宅之國公有低度利用土地漸少」。

事實是,賴總統於1129月競選期間提出「國家希望工程」政見,承諾新增社宅13萬戶。同年12月行政院隨即通過「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要求整體開發區直轄市留設5%、其餘縣市留設3%土地供社宅使用,並由中央價購興建,正是為了補足新增13萬戶的土地缺口[1]

因此114年舊版計畫也據此明列801.3億元用來「價購整體開發地區社會住宅用地」,預計115年起分年撥付,地方已依法留地、靜待中央接手。結果,新計畫將這801.3億元全數刪除。要求地方留地於先、反悔不認於後,然後轉頭又自導自演說「無適宜興建土地」。

即便認為價購方式不盡合理(儘管這是行政院自己的承諾)新計畫也該說明這些土地何去何從。結果一字都不提。這些原本要蓋社宅的用地,最可能的下場只有一個:以「無興辦需求」為由解編回流標售。

蓋社宅財政負擔大,真的嗎?

新計畫主打一個數字遊戲,要我們別拘泥「13萬戶」有沒有蓋出來,少的都可以用租補、包租代管來替代,也是一樣的。真的是這樣嗎?

以下依據新計畫數據,按各年實際補貼戶數加權計算月均成本:租金補貼月均約3,150[2],年均約3.8萬元;包租代管補助業者、房東加計補貼房客,月均約7,380[3],年均約8.9萬元。數字看似不高,但這兩種工具只要政策存在,就必須年復一年編列預算,隨通膨持續擴大,而且發完什麼都不留:補貼停發保障歸零,房東退出屋源消失。

那蓋社宅呢?既然中央不蓋,就以地方興辦社宅數據來說明:依新計畫數據,中央需提供地方非自償補貼(租金無法回收的成本缺口),平均每戶298萬元[4],分20年撥付完畢即止,此後不再追加。換來的是可使用50年以上的租屋,以及留給下一代的公共房地資產。

三種工具放在50年時間跨度下比較,差距一目了然。直接興辦雖然初期投入較高,但補貼有明確上限、分20年撥完即止,且換來永久公共資產,建成之後世代受益。租補50年固定支出189萬看似較低,但一旦納入通膨(1.5%),成本膨脹至約279萬;包租代管50年固定支出443萬已高於直接興辦,追通膨後更高達約652萬。補貼停發或合約到期,保障即歸零,什麼都不留。花得更多、留得更少,這就是政府口中「更好的替代方案」的真相

三種政策工具50年生命週期成本比較(中央支出)

比較項目

直接興辦(地方)

租金補貼

包租代管+租補

政府補貼

298萬(分20年給付)

固定:189

計通膨1.5%279

固定:443

計通膨1.5%652

資產價值

持有資產,補貼付完後繼續收租,資產隨通膨增值

弱勢保障

法定40%保留弱勢,不拒租

租屋歧視

租屋歧視

居住穩定

租期6~12年,長期穩定

租期1年,續約無保障

包租3年,代管1年,續約無保障

公共服務

結合社福空間

少了十萬戶,誰在承擔代價?

面對砍社宅質疑,賴政府說會用租補、包租代管來「多元方式照顧青年及弱勢」。但這兩種工具有一個共同的致命傷:租補停發、房東退出,保障立刻歸零;社宅只要政府持有,保障就持續存在。少掉的這十萬戶,對苦於居住不安的民眾而言,不是統計數字,是一個再也等不到的家

身心障礙者、獨居長者、單親等弱勢家戶,在租屋市場面對的是租屋歧視。房東不租,再多補貼也敲不開那扇門。社宅依法保留弱勢名額、不會拒租、有合宜無障礙設施,這三件事租補和包租代管永遠辦不到。沒有社宅,這些人連選項都沒有

去年底通過青年基本法,白紙黑字寫明「訂定青年居住政策,提升青年之居住品質,落實青年居住正義」。面對高房價,租屋是多數青年的選擇,但租期不穩、租金飆漲,租補陷入看得到吃不到、補多少漲多少的困境。結果基本法通過半年後,政府就砍掉十萬戶社宅,放棄了能兌現「青年居住正義」的重要手段。

行政院不斷高喊人口危機,11410月端出「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核心之一是從社宅保留20%供婚育家庭優先入住、育兒家庭最長可租12年。結果馬上就決定讓社宅數量銳減10萬。沒有增量,20%的保留比例是空頭支票,零的20%,還是零

藉口背後:短視選票考量壓倒長期政策投入

量能不足、土地不夠、財政負擔太重、多元工具同樣照顧——四個理由,四個藉口。六都自己承諾的量就超過中央目標;土地是自己規定要留、自己刪預算不做;補貼的50年成本遠高於直接興辦;租補和包租代管給不了弱勢、青年、婚育家庭真正需要的穩定與保障。理由說得冠冕堂皇,拆開來看,沒有一個站得住腳。

藏在這份計畫背後的真正邏輯,是短期的選票盤算。蓋一棟社宅,從規劃到完工至少四年以上,即便認真做,下次選舉投票日到了,民眾還是沒能住進去。發補貼不一樣,核定下個月就入帳,馬上有幾十萬人拿到你的好處,選舉時可大書特書。這種短期補貼極大化選票效果的邏輯,決定了賴政府的政策思維

居住政策的帳,要跨世代才算得清楚。賴政府選擇的,是把問題成本留給下一屆,把補貼紅利留給自己;把蔡政府八年建立的社宅興辦體制,粗暴地、系統性地拆光。從解決居住,改成爭取選票;從投資建設,改成灑錢討好;從對下一代負責,改成對下一次選舉負責。短視選票考量壓倒長期政策投入,才是社宅政策被棄毀的真正原因。

我們的要求與呼籲

過去兩年,與會團體已透過各種方式向賴政府建議、陳情、抗議,換來的依舊是一份「就是跳票、就是不蓋」的答案。面對理性對話換來的漠視,我們公開呼籲大家一起行動:

一、要求賴政府召開「住宅政策國是會議」

住宅政策路線調整茲事體大,須凝聚共識、廣納民意。我們要求賴政府召開「住宅政策國是會議」,廣邀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共同參與,就社會住宅的供給目標與推動路線、少子化與居住政策之扣連,以及其與包租代管、租金補貼之政策定位與分工,進行充分的公共討論,而非僅憑一人意志獨斷。民進黨內核心幹部與公職,應主動要求黨政就政策路線進行公開辯論,促成會議召開;藍、白兩在野黨,則應透過問政質詢、預算審查與法案提擬施壓,共同推動國是會議付諸實現。

二、呼籲六都市長參選人承諾持續興辦

中央的棄守線,不是地方的及格線。新計畫已明定117年起停止提供非自償補助,地方每一個新啟動的社宅案,都將面臨零補助的財務困境;整體開發區依規定留設的社宅用地,中央刪除價購預算後,去向同樣懸而未決。2026年選舉將至,我們要求六都市長參選人明確表態:承諾守住既有社宅規劃目標,持續推動興辦;公開要求中央恢復非自償補助;並就整體開發區留設土地的後續處理,要求中央給出明確答案,不讓這批土地以「無興辦需求」為由悄悄解編標售。

【延伸閱讀】
舊版「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114年1月)

新版「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115年7月)

新版「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直接興辦退場之數據分析


[1] 截至1141月,內政部已盤點規劃或協商中260處社宅用地,約可興辦近9.4萬戶,尚差賴清德新增13萬戶目標約3.6萬戶的用地缺口,整開區留設機制正是為補足此缺口而設。資料來源:《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114-121年)》草案(1141月)。

[2] 資料來源:《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114-121年)》(1157月)表24。八年租補總經費(中央負擔)1,731億元,各年補貼戶數從65萬戶遞減至50萬戶,加總5,496萬戶月,月均約3,150元。

[3] 資料來源:同上註,表23。包租代管補助業者及房東部分(中央)89,221,673千元,加計房客租補54,178,784千元,合計143,400,457千元,各年有效契約戶數從10萬戶遞增至35萬戶,加總1,944萬戶月,月均約7,380元。

[4] 資料來源:同上註,附件四。補助地方政府興辦社宅土地租金、融資利息及非自償性經費107-141年合計128,323,537千元,補助戶數43,101戶,每戶平均約298萬元,分20年撥付完畢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