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5日 星期三

【新聞稿】「請問,六都好住嗎?─民間版住宅政策白皮書發布記者會暨座談會」1070815


「請問,六都好住嗎?!
民間版住宅政策白皮書發布記者會暨座談會

 這幾年,在民間團體與各界的努力下,促成了住宅政策若干改進,惟不諱言,相較於積累多年的弊端,改革未竟之路仍多。適逢年底(11/24)「九合一選舉」,眾多參選人雖紛紛表態角逐地方首長大位,然就與民眾生活與權益攸關的居住問題,他們的政見為何呢?
    因此,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團體,特於選前百日(8/15)召開「請問,六都好住嗎?」記者會,以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六都為對象,公布「民間版住宅政策白皮書」,就住宅政策最主要購屋、租屋、與住宅補貼三大面向,提出具體的要求與執行建議。
    我們認為,六都做為地方政府表率,且住宅(高房價)問題相對嚴峻都會區皆位其轄內,有作為之首長,應提出完整的住宅政策,改善購屋與租屋市場機制,並透過住宅補貼協助不同類型弱勢群體,補其經濟、居住能力之不足,確保民眾居住環境品質與合理負擔。基於此,今天記者會除提出民間版白皮書供各界指正外,分別由主要發起團體代表,公開向六都候選人提出住宅政策四大提問,請他們表達明確的立場與態度:
1.        是否承諾支持實價登錄2.0?
「實價登錄」修法案已送立院,請公開表態支持資訊門牌全揭露、預售屋逐案即時申報納管的修法方向。(https://ppt.cc/fsYFKx
2.        是否承諾落實可負擔租金補貼制度?
依據住宅法,可負擔租金計算標準將於明年上路,除中央補助款外,直轄市亦應承擔部分經費責任,方能於「租金補貼」與「社會住宅」落實可負擔機制,協助弱勢市民居住負擔。(附表1
3.        是否承諾將學生居住問題納入住宅政策?
正面回應都會區大學生租住危險租屋的長久弊病,將學生(既使沒有設籍)居住問題納入住宅政策,包括短針對大學周邊危險租屋進行體檢,以及積極與教育部及大學合作,將學生宿舍納入社會住宅。(附表2
4.        是否承諾提出具體興建社會住宅目標?
呼應中央推動社會住宅政策,都會區民眾需求最甚,六都候選人應提出具體的推動目標。特別是新北、台南、高雄三都各組候選人,以及其餘三都的挑戰者。(附表3
    於今日記者會後,我們將開始正式聯繫六都各組參選人(尋求連任者、藍綠兩大政黨參選人),就民間版政策白皮書內容,特別是前述的住宅政策四大提問,進行拜會與溝通。此一拜會溝通結果,預計於10月「世界人居日」當天,彙整公布給各界,讓公眾進行檢視,做為民眾選擇一個好市長的參考指標!

記者會出席團體: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房市改革行動聯盟、OURS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

民間版住宅政策白皮書

記者會影片

特別澄清
本日記者會中,彭揚凱召集人提到2014年選舉時無社會住宅目標者為台南市與高雄市(並非新北市);而我們期待2018年新任市長候選人(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以及其他三都的挑戰者可以提出具體承諾的社會住宅興辦數量。


附表1 《住宅法》中與可負擔租金相關之條文

租金補貼
社會住宅
第十一條 主管機關擬定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額度與戶數,應斟酌居住地區住宅行情、人口數量及負擔能力等因素決定之。
主管機關預定每一年度之住宅租金補貼之額度與戶數,應斟酌居住地區租金水準、受補貼家戶之所得、戶口數與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之狀況及負擔能力等因素決定之。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二年內,完成相關租金資料或價格蒐集、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之建立
第二十五條 社會住宅承租者,應以無自有住宅或一定所得、一定財產標準以下之家庭或個人為限。
前項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申請資格、程序、租金計算、分級收費、租賃與續租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或自治法規,由主管機關定之。
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租金計算,主管機關應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基準,並定期檢討之。
第二項租金之訂定,不適用土地法第九十四條及第九十七條規定。

附表2 六都大學學生在外租屋概況

縣市
提供床位
宿舍缺額
台北市
22,802
25,989
新北市
44,364
21,975
桃園市
37,327
13,802
台中市
35,378
67,035
台南市
36,103
38,462
高雄市
38,801
26,986
資料來源: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


附表3 台灣各縣市住宅政策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