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地打轉的築巢政策
林萬億(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轉載於 自由時報 2015年10月4日 星期日
動物有以地洞、山洞、岩洞、樹洞為巢;有以泥土、樹枝、 草葉築巢,現在連布料、塑膠、繩線都被撿去當材料了。 這些巢不須論價,到處都可,只要安全穩固即可。 而人築巢最為心酸,土地、建材、人工、租稅,都要錢。 像其他動物一樣覓地築巢,就會被當成違建拆除。
資本主義發達之後,住宅商品化,違建也被管制。於是, 房價越來越貴,沒錢的人就無巢可住了。因此, 福利國家就發展出公共住宅政策,一來,讓所得偏低、 被市場排斥的人們得以平價租到適居的住宅,在歐洲稱社會住宅。 二來,提高社會住宅供給量,以平抑房價。
我國過去以國民住宅試圖實現人人有屋住與平抑房價, 但兩者都失敗。國宅雖然價格稍低, 但必須是中等收入以上家庭才買的起,而房價仍居高不下。據此, 推動社會住宅的聲浪始於1994年的陳水扁市長的國宅只租不賣; 納入國家政策於2005年的整體住宅政策;結合社會運動於201 0年的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法制化於2011年的住宅法。 遺憾的是社會住宅在住宅法裡被鳥籠化了。
2010年五都選舉,馬總統應允推動社會住宅。行政院遂推出「 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在機場捷運A7站的桃園龜山興建396 0戶與板橋浮洲推出4480戶合宜住宅(原稱平價住宅),其中5 %-10%作為出租之用。2014年4月底發生桃園八德合宜住宅 弊案,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收賄,合宜住宅弊端浮上檯面, 證實了合宜住宅只不過是國宅的借屍還魂。同時,內政部公佈「 社會住宅實施方案」第一批選址五處基地,預估可興建1661戶, 不但動工日期一再延後,完工日期遙遙無期。 推動社會住宅可謂一事無成。
選舉又到了,2015年9月17日行政院長毛治國在行政 院院會中表示,「青年生活住宅」以青年可負擔的價格, 設定地上權方式,讓青年購買。這只差沒賤賣國土, 還是在賣房子上兜轉。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洪秀柱提出「公民住宅」 讓勞工買得起住宅,也是舊思維,繞著有土斯有財打轉。 財源來自公益彩券不可靠;土地取得能蓋多少戶也不敢承諾。 房價在都會區6百萬類似20年前每坪6萬的勞工住宅一般不切實際 ,最後只蓋了四千多戶,不到原計畫的十分之一。 勞工購屋由政府補貼貸款利息, 頭期款則可從勞退基金個人帳戶先用。宋楚瑜的青年公寓租期設限5 年後可購回,也是打勞退金的主意,作為購屋的第二筆資金來源。 新加坡當年拿公積金蓋組屋是用來出租的, 才能由房租中還回公積金。勞退金一旦提前領走去買房子, 有房子沒退休金,老了日子會比較好過嗎? 這都違反社會住宅為解決所得偏低家庭、身心障礙、單親、 老人等社會經濟人口群的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