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住宅問題如此嚴重,除了政府的無能與失職,立法院也是幫兇。回顧這幾年住宅法案的改革,實價登錄只做半套,硬被加上一條「不能用於實價課稅」;奢侈稅把「最大咖」的預售屋與農地放過;說要推社會住宅,但住宅法卻沒有穩健的財務與推動機制。
居住權入憲,終結強拆迫遷
我們要求立法委員站出來改革所有的法案,杜絕相關的事情。這涉及《都市計畫法》、《土地徵收條例》、《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政府內規的改革。修法方向有三個重點。首先,政府常假藉公共利益,啟動很多開發案,但實際上做的就是圈地炒房的勾當。因此,只有在相關法條裡將「公共利益」明確化,才能杜絕賤賣國土、強拆迫遷一再發生。第二,都委會、區委會、都市更新委員會的審查,應將所有資訊公開,將「行政聽證」法制化,讓居民能真正由下而上,透過行政聽證的方式參與。第三,政府開發不能犧牲人民權益。因此,不論任何開發案,都要提出弱勢人民的替代住宅;以及將聯合國兩公約的「適足住房權」入憲。如此,才有可能讓台灣可怕的居住問題獲得紓解。
改革房產稅制,杜絕投機炒作
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黃益中表示,財政部長張盛和說他的房地合一改革,與巢運訴求相去不多,事實上根本不是如此。例如,財政部先前召開的兩次座談會,與會者雖談如何避免傷及無辜,但沒有人談到3,000萬的免稅門檻。台灣有95%的房地產交易都低於3,000萬,等於是絕大部分的炒房通通免稅。馬總統520就職六周年演說說要年輕人住得起台灣,但事實卻是一直袒護建商及投資客。
廣建社宅達5%,成立住宅法人
伊甸基金會台南區區長張盟宜指出,25年前伊甸基金會的創辦人劉俠女士也坐著輪椅到馬路上,與無殼蝸牛一起爭取居住的權利。伊甸特別關心身心障礙者,不應只是被關在家裡,而應可以自由的行動。因此當政府開始推動社會住宅,我們也積極投入,貸款在台南市購買第一棟由民間興辦的社會住宅,卻發現這是噩夢的開始。當政府要吸引民間投入,便說適用《住宅法》,但當民間求助的時候,政府卻用《國宅條例》這個緊箍咒把民間綁死,因此我們難以向政府爭取補助、資源,住戶的租屋津貼也因此被終止。
目前住在我們住宅的朋友,有些有能力自行在外面租房子;但若要租到通用設計的住宅,卻價錢很高,因為電梯、無障礙空間,幾乎要等同豪宅的空間。因此,我們要求住宅法應該將通用設計落實,並保障弱勢團體的權益。而不是公部門拿公有土地與財團合作,卻只提供少少的住宅當作樣板給幸運的弱勢朋友。此外,政府的獎勵不能流於口號,必須有明確的政策措施,中央政府不能只做立法、監督、倡議,卻把獎勵民間興辦的責任推給地方政府。
我們要求政府訂出明確的目標,讓社會住宅存量至少達到5%。也讓通用設計可以規範到《住宅法》中。
發展租屋市場,制訂租賃專法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指出,最近大家在談租屋是購屋以外的替代選擇,政府也會說要運用租屋市場、租金補貼。但我們的國家有辦法達到嗎?其他國家都很重視租賃政策,台灣的狀況卻是殘破不全,政府放任租屋市場自生自滅。台灣的租屋法令散落在民法、土地法及相關法令裡面;租屋市場淪為黑市,無法成為合理有尊嚴的居住選擇。
修訂公地法令,停建合宜住宅
我們要推動《國有財產法》及相關的法令修訂,來遏止公有土地持續變賣。首先,要求公有土地的資訊要完全公開,讓全民可監督。第二,若要處分一定面積、價值以上的公有土地,必須召開聽證會,跟人民說賣了之後對台灣社會有甚麼貢獻。第三,公有土地開發單位應保障弱勢居民的居住權益。
我們近期會與「零時政府G0V」,合作「天龍特攻地」的行動,也就是將台北市的公有土地資訊公開。政府不做,民間自己做!
最後,我們呼籲立法委員、競逐2016的主要政治人物,支持居住正義的相關法案。在10月4日之後,我們會陸續把相關法案送進立法院,與比較進步性的立委合作,推動法案改革。我們也會一併檢視,房產大戶的立委及政黨是否還與建商財團站在一起,阻擋相關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