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為何需要社區營造?以台北青創計畫為例
文:劉柏宏,OURs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
林采鴻,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本文刊登於鳴人堂專欄)
座落在都會區中,社會住宅的居住環境和居住經驗,和一般的集合式住宅可以有什麼不同的面貌? 這樣的詰問,源自對於建構「社宅新生活」的美好願景。
但新生活的實質意涵是什麼?社會住宅與一般集合式住宅,甚至是與過往由政府直接興建的國宅之間的差異,應是社宅所企圖彰顯的社會價值。我們認為,社會住宅的社會價值,應該是建立在「社區營造」的過程之上,以社區為單元,茁壯出一個以居民為主角,支持居住型態多樣性的生活系統。
為什麼社會住宅需要社區營造?
台灣社宅政策經長時間體制內、外的倡議而生,在漫長的倡議過程當中反覆修正方向,主要以「居住權」的保障為核心,再納入對於社會弱勢、青年群體的關照。當前社會住宅不僅提供可負擔的居住選擇,同時也強調社會福利資源的導入,如30%弱勢戶與70%一般戶的混居比例、6年或12年的居住年限,以及多類型參建設施,如社福、商業、青年創業等。
目前已興建的社會住宅,仍是以集合式住宅為主要型態,因此,我們必須對於集合式住宅帶來的先天硬體限制有所「警覺」。首先,單元化的居住空間容易造成左鄰右舍之間的陌生和疏離,尤其是在社宅有弱勢戶和一般戶混居的前提之下,需認知戶數比例的分配本身並不會自然達到「混」的效果,鄰居之間的陌生、刻板印象,反而可能更加強化不同群體之間的隔閡,甚至產生衝突。再者,目前社宅的出租型態和管理模式,尚不足以回應社宅面臨的標籤化問題,例如弱勢集中、居住品質低落、影響周邊房價下跌等負面印象。
因此,如何在社宅內創造住戶的互動機會、產生更多交集與認識格外重要,弱勢戶與一般戶共同居住在同一個社區的「混居」,也需要更為細緻的介入手段。除了避免一般戶對弱勢身分的不理解,加深居民內部的隔閡之外,要在社區落實「社會照護」,也需要仰賴社區鄰里之間的相互扶持、照顧。
因此,強調促成居民之間互動、理解,共同經營居住環境的「社區營造」,有機會藉由經營社宅的互惠社區生活,進而達到與周邊鄰里和社會大眾溝通、傳遞社會住宅居住價值的目的。
青創計畫打開社宅社造的可能
基於上述,筆者以實際參與的台北市「社會住宅青年創新回饋計畫」(以下簡稱青創計畫)為例,探討實踐社會住宅社區營造的經驗與可能。
台北市青創計畫自2017年開始試辦,先選定健康、興隆二區、青年一期以及東明社宅四處基地,在社宅30%社經弱勢戶和70%一般戶的混居前提下,開放一般戶中的10%作為青創戶,讓關注居住議題、有心投入社宅社區營造的個人或團隊,提出社區計畫參加徵選,在入選後能同時以「居民」和「青創團隊」的身分執行計畫。
青創計畫被賦予促進居民互動交流、社區經營、社區空間活化等目標,透過青創團隊多樣的社區提案、團隊合作,以及實際居住在社宅中的生活經驗,讓團隊們能夠以多樣的姿態觸碰、反映社區的各項議題。
同時,青創計畫也被期待朝著三個方向作用,能在社宅落實社區營造的過程裡扮演了關鍵的「催化劑角色」:一、辨認出社宅內居民的多元樣貌與需求;二、找出社宅既有公共空間與生活機能改善、活化的新可能;三、連結社宅內外單位和社群。
執行上,青創計畫的機制也從四處基地的操作過程中滾動調整,除需「因地制宜」考量當期青創團隊的特質和社宅需求之外,也持續反思如何營造社宅的社區生活,而「對的人」和「團隊意識的凝聚」都是青創計畫能在社區順利紮根的重要關鍵。
首先,青創團隊以社宅平台建構、社區關懷、社區社團經營為主要提案方向。再者,獲選後須經過輔導團隊的培力,並進行跨團隊合作舉辦社宅居民入住活動,透過一場又一場的活動輔導,整合不同團隊的提案計畫,使其成為能相互協助活動執行的社區夥伴。最後,引導並逐步授權其自主分工與運作,例如共同經營社區社群平台和公關形象、共同管理資產與經費等。
青創計畫落實在社宅的樣貌,包含社區慶典、農耕、剩食分享、運動社團、新手媽媽課程、義剪、手作、社區報、繪本故事、大廳策展等,團隊在社宅中開展多種活動,讓不同群體能透過活動建立連結。從培力到實際執行青創計畫,青創團隊逐漸從青創事務,擴大到社區公共事務,並投入公共空間的改造,或是形成社宅中的興趣、服務性社團,居民在社宅社區的真實樣貌和需求,在青創執行的過程中浮出表面。
另一方面,青創計畫拉近公部門、物業管理公司、鄰近社區和居民之間的關係,不僅有利於反映居住需求,也影響公部門或物管公司對於社宅經營的思考,以經營社宅的人際關係來挑戰一般集合式住宅一體化管理的模式。
社宅社區營造的制度建議
既有的制度規範與硬體規劃,設下經營社宅社區的框架。而青創計畫的優勢在於透過青創團隊多樣的社區提案,以及實際居住在社宅中的生活經驗,讓青創計畫能夠以多樣的姿態觸碰、反映社區各項議題。因此青創計畫在挑戰、修正既有框架到建立社區支持系統之間,扮演了關鍵的「催化劑角色」。
基於台北市青創計畫的經驗與學習,筆者認為,青創計畫(或是說類似此機制的作法)的確打開社會住宅社區營造之可行途徑。展望社宅推動乃持續性之工作,以下提出幾項制度性建議:
1. 以彈性機制延續青創計畫的社造能量
青創戶與一般戶的居住年限相同,最長為六年。也就是說,同一批入住的青創團隊將會同時離開社宅,也一併帶走六年間在社宅中累積的社造能量。過往所有輔導培力、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與都發局和物管建立的溝通管道等努力,等於全數歸零,又要從頭來過。
換言之,如何預見六年租期屆止的狀況下,有效延續既有青創團隊的量能與經驗,乃至於形塑出的社區文化,將是無可迴避的議題。就此,除既有青創團隊中途離場遞補情況以外,應評估以彈性機制延續青創社造能量,例如延長部分績優創團隊租期,或是每三年租期便將空置戶(資格不符或其它個人因素不再續租)優先引入新的青創團隊入住,讓新、舊青創團隊可經驗傳承,使得社區營造成果能有效延續。
2. 讓青創計畫社造精神注入住戶代表委員會
在社宅社區營造的推展中,青創團隊雖是扮演啟動、帶頭角色,但最終還是要回到居民對於居住環境的關注和起身行動,就此,如何形成具有代表性的住戶組織,將是社區營造能否永續經營的關鍵。
目前台北市社會住宅的居民組織,是依照《臺北市社會住宅社區營運管理要點》規定,在各社宅入住達90%的四個月內(原規定為一年內),完成住戶代表選舉並成立住戶代表委員會。此一入住後四個月就進行遴選的機制,在居民尚未熟悉鄰居、對社區公共事務未有充分了解的狀況下選出代表,使得住戶代表僅成為向都發局傳遞居民意見的單向管道之一,無法扮演協助市府與居民溝通和整合資源的角色,也難以累積居民對代表制度的信任,建議應調整為入住後至少一年再進行遴選為佳。
以興隆二區社宅為例,採取舊制而在居民入住一年後進行住戶代表遴選,便有幾名熟悉社區事務的青創戶獲選為住戶代表,從青創團隊內的公共事務,跨足參與整體社區公共事務,而後,更引導住戶委員會朝向具「社造精神」取向發展。青創計畫潛力不應止於計畫本身,若能延續能量注入住戶代表委員會,持續挖掘社宅中居住議題、聯繫居民彼此情感、誘發更多熱心公益住戶,將可促成住戶組織發展具社區營造精神。
3. 青創計畫制度性的推展落實
就台北市而言,青創計畫正從先期四處社宅基地實驗性試辦,轉向制度性的推展。四處青創基地的社宅戶數,除了青年一期(273戶)未超過300戶之外,其他社宅皆是500戶以上的量體(健康507戶、興隆二區510戶、東明700戶)。
社宅量體大小並非青創計畫是否實施的標準,建議應在不同規模的社宅皆安排一定比例的青創或種子戶,並依照周邊環境資源和社宅本身特質定位,設定合適徵選方式。進一步來說,台北青創計畫的制度經驗可供其它縣市學習,現階段已知新北、桃園、台中也有類似試辦機制,只是規模、作法不同,同樣建議可擴大辦理。另外,正積極興建社會住宅的國家住都中心更當如此,及早將「社區營造」精神納入社宅規劃。
結語
社會住宅要能長期、穩健經營,除了上述三個方向的建議之外,不論是社區營造量能的穩定運作,或持續培力居民參與公共事務的動能,都還有許多待克服的課題。唯有反覆檢討、修正制度和持續嘗試,才能讓制度具彈性地在各個社會住宅中實踐,真正落實永續的共同管理和自主經營,台灣才有機會以社會住宅為基石,孵育嶄新的居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