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是臺灣的「市場機制」:巢運系列三
文-彭明輝
第三大謬誤是用經濟學理論捍衛「市場機制」。只要稍微用心一點的經濟學教科書,都會告訴你:除了特別聲明之外,教科書裡的市場指的是「完全競爭市場」。簡單的講,在完全競爭市場裡,每一個人的所得等於他對社會的貢獻,沒有人有不勞而獲的部份。
事實上,真實世界裡的市場機制都跟教科書講的有一大段距離。股神巴菲特體會尤其深,他對市場機制的評價中,有一項是這樣的
:「I've worked in an economy that rewards someone who saves the lives of others on a battlefield with a medal, rewards a great teacher with thank-you notes from parents, but rewards those who can detect the mispricing of securities with sums reaching into the billions. In short, fate's distribution of long straws is wildly capricious.」
:「I've worked in an economy that rewards someone who saves the lives of others on a battlefield with a medal, rewards a great teacher with thank-you notes from parents, but rewards those who can detect the mispricing of securities with sums reaching into the billions. In short, fate's distribution of long straws is wildly capricious.」
但,這還不是最誇的。台灣的房市距離「完全競爭市場」有多遙遠,絕對遠超乎經濟系學生所能相信或想像的。下面的簡圖才是臺灣房地產市場真正的運作機制,它是由台大社會系陳東升教授的書《金權城市》彙整出來的。
一、黑金政治與黑金市場圖解
原出處 |
整個房地產炒作集團的運作核心,就是上張圖中央位置的「地方派系」。他們通過選舉控制縣市長候選人(左上方紅色方塊)和縣市議會(左上方紅色方塊),然後再通過縣市政府和議會控制都計委員會(左上角黑色方塊)。
過去的運作過程是這樣:(1)地方派系去買下一整塊農地,(2)通過縣市政府和議會要求都計委員會將該地段變更為建地,(3)通過縣市政府和立法委員要求政院編列重大國家建設預算(高鐵站、高速公路出口、歌劇院、etc),進一步拉抬該地段的地價。地方派系賺來的錢一部分變成各級選舉獻金(包括立委選舉和總統選舉),一部分用來籌庸樁腳,然後再利用政治現金與選舉控制總統府、立法院、縣市政府和議會。
在這預作過程偶而會碰到不識趣的農民或都計委員,就叫黑道大哥(右上角黑色方塊)去擺平;選舉需要選票,就叫黑道大哥去恐嚇鄰里長:「你這一區的票開出來如果給我難看,我就剁斷你腳筋。」
現在的運作模式是這樣:(1-3)步驟如前述,(4)地方派系不願意像過去那樣把建地賣給建商,讓他們賺第二波段的錢,就自己開建設公司(中間下方黑色方塊);需要資金就自己去控制金融公司(右下角黑色方塊),把爆利自己全吞了。另一個發展方式,是建設公司跨越地方派系合作(或跟地方派系合作),直接控制各層級的政治人物,變更地目和公共投資來大幅提升自己所購農地的價格。此外,升格為院轄市也是炒作地價的手段。所以大陸那麼大,只有四個院轄市;台灣那麼小,卻有六個院轄市,其中新北、台北和桃園還緊鄰在一起。
另一方面黑道大哥不想再當小弟,自己去選議員,以致地方議員超過一半是黑道(大現在都說沒有黑道了,因為他們已經變成議員,自己開建設公司炒地皮,都是「白道」了)。當政治黑金化,房地產市場也跟著黑金化。
政府打房老是打不到要害,一半是因為笨,一半是因為打房的政策都要先通過炒地皮團審查。
二、別愚蠢地用「市場理論」來捍衛黑金市場
表面上房地產市場的價格是由買屋者與售屋者的「供需法則」所決定,實際上這已經是房地產價格塑造過程的最後一關。
事實上供需曲線的實際位置一直受到政府和炒地皮集團的操作(是看不見的黑手,而不是公正無私的手)。它的作法是這樣,看下圖。
如果租屋者的權益不受任何保障,且政府作法強化漲價預期,就會使得需求暴增(有如上圖的紅色虛線)。但是,如果政府在屋主與租屋者間為兩者談判的公平性(保障租屋者權益,控制房價漲幅或讓它緩和下降),購屋的假性需求會消失,需求曲線的位置會往下移(有如上圖的紅色實線),市場的交易價格和數量都會自然下降。這樣的政府作為不叫「干預市場」,而叫做「維持市場的公平性」,因為最後交易價格還是由表面上的市場機制在決定,也符合供需法則。「維持市場的公平性」而是所有經濟學派都贊成的,包括芝加哥學派。
德國過去的主流經濟學派叫 Ordoliberalism,她的基本主張就是:真實的世界裡,市場交易過程充滿各種資訊的不對稱,競爭規模的不對稱,檯面下的官商勾結,因而其實際運作迥異於理想上(美國經濟學課本上假設的)市場機制,而其實際效率則非常地低落。因此,必須通過透明可見的政治決策機制,以一人一票的方式訂下各種維持公平交易的規則。這種「有秩序的自由市場」就是 Ordoliberalism 所要追求的。
而美國的放任式資本主義實際上充滿各種資訊的不對稱,競爭規模的不對稱,檯面下的國會遊說,以及看不見的官商勾結。美國尤其裝瞎而不肯面對的,是資方與勞方在人力市場上交易的不公平(當工會被政府打壓,而資方的公會卻有效運作時,市場對團結的資方有利,對一盤散沙的勞方不利)。
台灣的房地產市場則是黑金市場。
所以,你可以用經濟學教科書的理論去勉強地合理化亞當史密那個時代 Glasgow 以手工業者構成的市場機制(競爭者規模一樣大,資訊不足程度大致上一樣,競爭能力大致上一樣,競爭大致上是公平的)。但是,你不可以用經濟學教科書的理論來合理化台灣的黑金市場。
三、建構接近「完全公平競爭」的市場機制
一定要記得:值得被合理化的市場是「完全公平競爭」的市場,只要勞方和資方的人力市場交易是偏袒資方,或者租售屋市場是偏袒賣方,政府就必須要出面,維持交易與競爭的公平性。
如果人力的交易偏袒資方,勞方的競爭將會加劇而導致工資下降,資方的競爭將會緩和而使無效率的資方容易生存,對經濟有害無益。
但是台灣的經濟學界一直以芝加哥學派為最大宗,卻一直不肯認真地全盤面對芝加哥學派所主張的「公平競爭、公平交易」的精神──沒有它,市場機制根本沒有任何意義。美國與台灣的主流經濟學尤其是頂多只談企業與企業間的公平競爭,而不願意談人力市場上資方與勞方的公平交易。但是萊茵模式卻很認真地通過全國工會的設計,以及立法要求企業內的勞資共治,來落實人力市場上資方與勞方的公平交易。
所以,德國與美國,誰更接近經濟學課本所期待的「完全競爭市場」?
(作者:清華大學動力機械系 彭明輝教授)
文章轉自彭明輝教授部落格 http://mhperng.blogspot.tw/2014/09/blog-post_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