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求四:修訂公地法令、停建合宜住宅
壹、背景說明
過去這十多年來,在「活化國有土地」口號下,政府成了賣祖產的敗家子,大量公有土地被標售、被BOT、被都更,淪為財團建商房產炒作之禁臠,更是房價不斷推高的重要原兇之一。依據「天下雜誌[1]」的調查,台北市公有地標售價格最昂貴的前50筆土地,有8成目前不是成為大坪數豪宅,就是尚在養地。
荒謬的是,政府一方面敗家賣地配合炒房,另一方面又高喊居住正義。其中之尤者,莫過於「合宜住宅」[2]。相較於社會住宅在各界殷殷期盼仍「原地踏步」,合宜住宅卻在眾人質疑聲中進展神速[3]。官員信誓旦旦宣稱合宜住宅可以解決高房價,馬總統自豪合宜住宅政策並要擴大推動[4];這些宣稱與自豪,在爆發遠雄行賄弊案後終於真相揭曉,即「假居住正義之名行官商勾結之實」!
貳、核心問題
1.大量賤賣國有資產
國有土地遭賤賣可回溯至2002年政府成立「國家資產委員會」,要求公家機關與國營企業繳回公有地,一步步展開標售,累計賣了上千公頃公地,光台北市於2001-2010年便賣掉了62公頃 ,相當於2.5個大安森林公園。又據監察院調查發現,2004年至2009年間,199案已標售的100坪以上公地,疑被業者拿來套利、炒作房地產占了近4成[6],顯見公地淪為房產炒作之薪材。更令人痛惡的是,這些標售弊端重重,姑不論決策者之操守,光是負責執行標售的國產局(現更名國產署),就有一位前局長、三位前副局長皆涉案被起訴[7],官箴敗壞無以復加。
2.BOT鯨吞、都更蠶食
因為標售公地弊端頻仍、引發民怨,2011年政府修法禁止標售500坪 以上國有土地,看似賤賣公地弊端解決了,其實不然。首先,占多數的500坪 以下公地照賣不誤:其次,換個方式改以BOT、都更將公地盤給財團建商。據統計,光台北市於2005至2013 年,都更後讓售掉的公地達3.3公頃 [8];單2012年,全國以BOT方式標售公地高達23.6公頃 [9],國產署甚且在新聞稿稱「大放異彩」[10]。持續下去,大面積精華公地將陸續被財團以BOT鯨吞,諸如台北市華光、空總兩地;其餘公地則為建商用都更蠶食,像是新北市碧潭吊橋、新莊老街、淡水小白宮前等惡質案例。
二、弊端叢生的合宜住宅
1. 賤賣公地與浮濫徵收
合宜住宅,其實就是政府將公有土地、或區段徵收取得土地,以低價賣給建商,再讓建商蓋屋出售並獲利,因此,不論林口A7、浮洲、或八德合宜住宅,正式公告案名都是「土地標售案」。此作法罔顧《國有財產法》第53條不得出售500坪 以上大面積國有土地,而且還是「賤賣」(比標售還糟糕)國有土地。更惡劣還有,打著合宜住宅旗號浮濫強徵人民土地,包括A7與淡海二期皆是如此。
2. 圖利財團、官商勾結
透過政府賤賣土地、政策背書、以及融資保證[11],合宜住宅無疑是為業者營造出穩賺不賠的利基,許多相關報導均指出合宜住宅預計可為得標廠商帶來數十億甚至上百億之可觀收入[12]。也正因「低風險高暴利」,幾大建商無不高分貝支持並競相投入,進而為確保得標與提高獲利,才爆出行賄營建署長來綁標與變更條件此等不堪之事。合宜住宅,說穿了就是「圖利財團、官商勾結」的政策產物!縱然如此,內政部長陳威仁在弊案發生後仍稱「推合宜住宅政策不變」,擺明吃定老百姓。
3. 對疏解高房價問題完全無效
政府護航合宜住宅的最主要說辭是,藉由「擴大供給」來調節房價[13],這根本是鬼扯!首先,同步近10年房價飆,我們的住宅供給及空屋率同步攀升[14],顯見問題不是「供給不足」而是投機炒作。其次,政府合宜住宅再怎樣推,最終僅不過是都會區住宅存量的九牛一毛[15],既不可能撼動房價[16],多數想買的人也抽不到,所謂「調節房價論」只是官僚自我催眠,以及對社會大眾的公然欺騙。
4. 住宅資源「所得逆分配」
合宜住宅因政府透過土地賤賣平均每戶補貼數百萬價差,縱使如此,還是要有一定經濟能力的民眾才買的起[17];相對地,對於無力購屋的社經弱勢乃至於青年更需要的社會住宅,政府卻是吝於投資推動。結果是,收入高者獲補貼數百萬而經濟弱勢反而什麼都沒有,造就全球罕見的住宅資源「所得逆分配」之不合理現象。若再加上合宜住宅管制查核機制薄弱[18]衍生的轉售牟利問題,更凸顯此政策不公平與不正義性。
參、改革訴求與方向原則
公有土地為全民資產,不當全然以財務考量淪為財團建商炒作獲利標的。更不容以居住正義之名,採賤賣公地及強徵民地作法,興建無效、不公、官商勾結的合宜住宅。因此,我們對此提出改革訴求為:修訂公地法令,停建合宜住宅。
一、 檢討公地標售
立即修訂諸如《國有財產法》、《都市更新條例》、各級機關《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等與公地處份相關法令,要項包括:
1.
全面清查檢討非公用及低度利用之公地,結合地理資訊強制上網公開,接受全民監督。
2.
一定面積與價值以上之公地處分,無論採BOT、都更、標售等模式,於政策定案前,應辦理「聽證會」聽取公民意見,納入做為處分與否及後續開發內容的基本規範。
3.
公地採都更方式處分,分回之土地房舍以不出售為基本原則,並優先做為公益設施及社會住宅;公地採BOT與標售方式處份,所得價款應提撥一定比例專用於地方公共設施投資。
4.
公地處份如涉及原現住社經弱勢居民「居住權」議題,須採社會住宅或租金補貼方式予以協助保障,並優先採該公地處份分回房舍及利得支應之。
二、 停建合宜住宅
1.
要求行政院、各縣市首長及準備參選候選人,公開承諾不再推動合宜住宅政策。
3.
立即停止假「合宜住宅」之名的淡海二期及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計畫。
[6] 該調查發現,2004年至2009年間,國產局已出售100坪以上非公用土地,面積約19.1公頃,未申請建照達62案、申請建照遲未開工13案,有養地圈地之嫌占37%,面積6.4公頃。其中未曾申請建照的62案,32案已轉手他人,面積約3公頃,其中轉手3次的有6案、轉手4次有8案。進一步分析,壽險業者介入高達10案,又以信義聯勤土地標售案最具指標。
[9] 根據瑞普國際物業統計,2012年成功標出的地上權金額高達370億元,土地面積9.2萬坪。資料來源:http://mag.nownews.com/article.php?mag=1-29-17202#ixzz39U2uGnBH。
[12] 如:MyGoNews (2011/10/02 )
浮洲合宜住宅為日勝生2015年帶來獲利,http://www.mygonews.com/news/detail/news_id/6535/浮洲合宜住宅為日勝生2015年帶來獲利;工商時報 (2013/12/04 )
日勝生2014年交屋量要衝200億,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1204000224-260206。
[13] 內政部 (2013/11/11 )
落實居住正義,規劃合宜住宅及社會住宅,http://www.moi.gov.tw/chi/chi_ipmoi_note/ipmoi_note_detail.aspx?sn=74。
[18] 相關報導如:好房News (2012/8/1 )
合宜住宅解密/10年移轉限制 仍有破綻,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919894759.html。民視新聞 (2012/8/17 )
離譜!浮洲合宜宅被爆轉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