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3日 星期一

依家戶人數、收入分級 北市推房屋「分級租金補貼」(自由時報106.3.13)

〔記者張凱翔/台北報導〕去年底立法院通過《住宅法》修正案,其中第九條、第十一條明定要分級租金補貼,但中央需要2年才能推出租金補貼的辦法。北市今舉辦「居住正義」論壇,先行宣布北市版補貼辦法,將依照家庭的總收入、人數分級,計算不同家庭所需的租屋花費後再補助差額。

  • 北市搶先中央推新版租金補貼辦法,把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畫成九宮格來計算補貼金額。(記者張凱翔攝)
    北市搶先中央推新版租金補貼辦法,把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畫成九宮格來計算補貼金額。(記者張凱翔攝)
北市現行租金補貼辦法是以家庭年所得低於88萬元,或家庭人均收入低於2萬2743元,每戶可定額補貼5000元;「租事順利、好孕多更多」住宅租金加碼補貼方案,只要家庭年所得低於126萬元、且平均月收低於5萬3067的家庭,補助每月每戶3000元,低收入戶、有未成年子女再加碼,最高補7000元;低收入戶補貼則每月每戶補1500元。然而,現行制度沒有考量家庭人口數差異、民間租屋市場租金、需求房屋面積大小,一戶人家不論3個人還是8個人,都補貼5000元。
北市新版租金補貼方案將家戶收入分3階,收入方面以內政部公布的北市每月基本生活開銷作標準,低於1萬5544元第一等、3萬1088元第二等、5萬4404元第三等,並假定1~2人家庭居住約8坪、3~4人家庭居住約16坪、5人以上約居住20坪的空間,家庭收入愈低、人數愈多所補的金額也會愈高,並同步納入每月住宅支出不超過家庭可支配所得3成等原則,依不同家庭所得、家戶人口數,擬定補貼額度,以第1階收入家庭為例,1~2口之家初步估算每月可領2500元至3600元;5口之家以上初步估算每月可領9000元至1萬1000元。
居住正義論壇也邀集民間專家學者討論,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彭揚凱建議,日本、香港對租屋支出對家庭可支配所得的負擔率訂的比3成還要低,若市府預算可負擔的話可以考慮補貼更多租金,而且租金補貼、包租代管、公共住宅的政策之間要相平衡;師大社工系教授王永慈說,家庭收入分級可以再做更詳細的調查以符合民間實際狀況;住商不動產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建議,坪數計算要以實際使用坪數、去掉公設去計算,另外租屋市場有分公寓、小坪數套房等不同單價的商品,補貼標準也可把不同商品的價格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