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議員擋公宅,反對人權i-Voting!
記者會影片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
北市議員徐弘庭提案、並經數十位議員連署[1],要求公共住宅需經i-Voting取得基地方圓一公里居民的過半數同意,始得規劃設計。針對此一作法,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台北市福利聯盟、建築改革社、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巢運等..團體,今日(5/24)至議會前召開記者會,強烈譴責市議員「假借在地投票自決,實則排除他人居住權」的作法!我們認為,居住權乃普世價值,無論何種理由,居住權絕不能用i-Voting被表決。
公共住宅「透過只租不售、可負擔租金的公共住宅,以緩解青年及弱勢買不起、租不起房之壓力」,它是保障基本居住權的一環。此政策長年不被政府重視,等到房價飆漲、社會團體多方爭取後,近年成為選舉支票(包括連署的議員諸公),台北市並領全國之先率先推動,就基本方向來看此乃見證台灣之進步。
議員監督市府公宅政策自屬正當,但不能也不應要求採i-Voting決定公宅生死,無論其範圍大小,都是抵觸基本的人權原則。《住宅法》第四十五條明文規定:「居住為基本人權,任何人皆應享有公平之居住權利,不得有歧視待遇」。換言之,一群人的居住權利,豈能由另一群人表決否定(或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