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居住政策的盲點,論全面改革刻不容緩
徐志維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政策研究員
政府說:
住宅相關的政府部門頻頻對外宣稱做了很多居住政策,已取得亮眼的成績。然而政府的自我評價,為何似乎跟大眾觀感相去甚遠?本文將分別從台灣的住宅供給結構(供給面)與居住情勢(需求面),嘗試指出當前居住政策的盲點,以及未來必須面對的居住危機。- 2014年我們國民居住幸福度和紐西蘭、葡萄牙並列OECD第9;
- 高房價是『雙北或都市內局部地區的問題』,其他縣市沒這個問題;
- 租金補貼照顧戶數從2.5萬戶,提高為至少5萬戶,幾近全額滿足;
- 我們建立租屋服務平臺、補貼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
- 國人『有土斯有財』觀念根深蒂固,我們蓋了合宜住宅和青年生活宅、購屋補貼與貸款以滿足需求…
一、錯誤解讀的住宅供給結構(供給面)
錯誤解讀的數字(1):自有住宅率-不合理與浪費的購屋補貼政策
政府向來以高自有住宅率作為施政的重要理據。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調查,我國2014年的自有住宅率高達84%(下圖2)。然而我國的住宅自有率數據存在多項謬誤,華昌宜、章定煊、莊孟翰等多位專家學者,先後指出該數據嚴重「膨風」,掩蓋一戶多屋和戶籍未隨實際居所(尤其是租屋)遷移等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