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運「老」無所歸---被漠視的老人居住權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陳節如立法委員辦公室及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舉辦之『「老」無所歸---被漠視的老人居住」』記者會,陳節如委員指出幾個問題:(1)「以房養老」方案由於條件限制太嚴格,102年公告兩次,均無人符合申請資格。(2)102年9月推出的租屋平台,預計媒合愛心房東和弱勢租屋1560件,結果只媒合14件,達成率未達1%。(3)99年曾在內湖康寧路推出銀髮出租住宅,因居民抗議,五天內公告停標。此外,政府推行的購屋貸款利息、租金補貼皆需要合法房屋證明,許多補貼都是看的到吃不到。在老人人口快速成長的台灣,政府必須正視老人租屋問題。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吳玉琴秘書長帶領大家一起呼口號:「居住正義,拒絕年齡歧視;老無所歸,老人要居住權」。吳秘書長提到租屋不公,指出市場上不到1%房東願意把房子租給老人;尤其政府興建的老人住宅租金高達22K,連年輕人都負擔不起,何況是中產階級以下的老人;在公營住宅申請資格上,政府更限定申請年齡20~45歲,嚴正抗議政府帶頭直接排斥老人,讓老人只能租在頂樓加蓋、地下室等條件很差的環境,無法享有最基本的人權。因此提出三大訴求:包括社會住宅保障10%弱勢住戶提高到30%,總社會住宅總量應提高到5%,希望老人與青年採混居型態居住;政府釋出誘因,讓愛心房東可以沒有疑慮,結合社政系統,讓房東可以放心把房子租給老人等。
社會住宅聯盟呂秉怡副召集人則指出,崔媽媽調查房東意願資料中,只有9%願意租給弱勢族群,其中願意接受獨老只有5%。曾有過個案必須將斑白的頭髮染成黑色,才能讓房東給他看房子。呂副召集人提出社會住宅政策應優先讓獨居老人入住,或廣建平價老人公寓,呼籲雙北公營住宅價錢比照安康公營住宅,給予租金更大的折扣及補貼。社會住宅存量提高到5%,且提出「租賃專法」是巢運的主要訴求之一,希望能入法,確保租賃雙方權益與義務,更呼籲支持居住正義的社會大眾10月4日一起上仁愛路,讓居住權能更有保障。
另外我們也特別邀請孫伯伯現身說法,其感念「耕者有其田
住者有其屋」,希望政府、社會大眾可以了解老人在租屋上所遭受到的歧視與排斥。
孫伯伯在目前租賃的房子中,都曬不到太陽,也有請社福團體協助尋屋,已尋找半年未有消息,希望在有生之年可以媒合成功。
而長期在社區耕耘的忠勤里方荷生里長更有感而發提到,崔媽媽基金會有代租代管服務,若政府能釋出空房委託NGO組織經營,必能協助弱勢長輩找到「適合」的房子。所以他特別強調說台灣的空屋率非常高,安置長輩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只要有心,透過NGO團體連結資源,一定可以做的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