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昌宜/台大建築與城鄉所退休教授
廿五年前幾萬人曾聚集露宿台北街頭,「無殼蝸牛」於焉誕生,以後發展成了台灣迄今最持久的社會運動。當初它僅是自發的抗議活動,現在已衍生為多種組織團體而分工各有其具體訴求和政策主張。不過近年來他們則聚焦在要求政府將房屋及土地持有稅(簡稱房地稅)強化來作為社會改革的核心。但當局閃躲,僅允將以房地合一實價稽核之房地交易利得稅(並從輕課徵)來回應。
即使純從稅務觀點,房地稅有三項根本優點。一、豐碩:台灣目前每年土地增值稅約一千億,地價稅約一千三百億。另一方面若依房地稅實價稅率來比較,台灣僅約為美國的十分之一,可以增加之空間巨大無比。二、穩定:所有其他各中央及地方稅稅收均受經濟景氣影響,每年振盪不定;唯房地稅對此並不敏感,可作為地方財政的盤石。三,標的明確顯著,不能藏匿;此不僅使稅之課徵成本最低,亦使納稅人可相互比較監督,最是公允。
對房地稅的意義和功能,於此也略述三點。一、此稅用於地方服務和設施投資,成為居民享用的公共財,本質是使用者付費,這和公寓住戶繳納大廈管理費同理。二、此稅之多寡不僅決定了地方公共財層次,也經後者影響了房地使用價值而藉其市價及稅基決定了此稅之多寡。稅收和稅基二者互為因果,初時形成正向回饋,直至最後藉邊際效果下降而達均衡。高過台灣十倍的美國房地稅水平,正是政府和市場二機制互動而達成的最優化結果。三、此稅作為持有成本若過低,則使房宅轉為投資投機標的,人民囤屋而閒置,使房價高漲。反之高稅則可使房宅回歸為居住,逼使投資者釋放閒置空屋,匡正房價。綜合以上三點可謂房地稅一方面擴大住房集體使用價值而提高居住福利,另一方面降低交易和投資價值。美國的低房價和高居住品質,其基礎即為高房地稅。
財政部僅談具有公平訴求的小咖奢侈稅及交易利得稅,但對兼具公平和效率意義的巨咖房地稅視而不見。何以致此?可能為:一、當局認為提高房地稅會增加一般人民負擔且降低其資產價值,故而為政治上不可行。二、又認為它將驟降房價而導致金融風暴,使全民受損。三、台灣之決策菁英者多已擁有多屋,不可能真心推行高稅措施。
上述第三點涉及政治含義與大選議題,暫且不談。第一點實為宣導問題,提高房地稅不僅可提升集體居住福利,也促進了地方自治;房價下降後,一戶一屋自住者並不受實質影響,且在以換屋來求改進居住時減少了成本。至於第二點擔心金融風暴者應該明瞭:台灣不斷增長中的房地產泡沫愈早破減愈好,拖延危機最後只會形成更大災難。
台灣應籌劃一通盤策略,逐步而堅定不斷提升房地稅,使此稅一面匡正房價消除泡沫,一面轉為社經發展動力。豐碩的房稅可轉為大幅公共建設(包括社會住宅)之投入而直接提高經濟成長;另一方面可徹底改造台灣整體居住環境,吸引全球資本和知識來到台灣而成就另一種經濟。以十年為期,使全球華人都來認同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實質和精神家園。拚台灣居住水準的結果拚贏了經濟和政治。
(刊登於:聯合報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