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 星期四
巢運來了 房地稅別再閃躲 (華昌宜)
廿五年前幾萬人曾聚集露宿台北街頭,「無殼蝸牛」於焉誕生,以後發展成了台灣迄今最持久的社會運動。當初它僅是自發的抗議活動,現在已衍生為多種組織團體而分工各有其具體訴求和政策主張。不過近年來他們則聚焦在要求政府將房屋及土地持有稅(簡稱房地稅)強化來作為社會改革的核心。但當局閃躲,僅允將以房地合一實價稽核之房地交易利得稅(並從輕課徵)來回應。
即使純從稅務觀點,房地稅有三項根本優點。一、豐碩:台灣目前每年土地增值稅約一千億,地價稅約一千三百億。另一方面若依房地稅實價稅率來比較,台灣僅約為美國的十分之一,可以增加之空間巨大無比。二、穩定:所有其他各中央及地方稅稅收均受經濟景氣影響,每年振盪不定;唯房地稅對此並不敏感,可作為地方財政的盤石。三,標的明確顯著,不能藏匿;此不僅使稅之課徵成本最低,亦使納稅人可相互比較監督,最是公允。
2014年8月27日 星期三
年輕人,你為什麼不憤怒? (李幸長)
那些年我們一起被耽誤的青春 (曾旭正)
巢運─無殼蝸牛,捲土重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夏鑄九)
【826巢運記者會-現場發言紀錄】 104 夜宿仁愛路 滅金權 爭公平
826巢運記者會現場,各代表發言內容:
老蝸牛談無住屋運動
李幸長 (1989年無住屋運動發起人)
要解決台灣高房價問題,必須實價課稅, 也就是漲價的部分歸國家稅收所有,如此就不會有人炒作房地產, 因為無利可圖。實價課稅並不是深奧的學問, 在國父孫中山先生的民生主義中便已提倡「漲價歸公」, 這是解決台灣住宅問題最根本的方法,但政府就是不做。
回頭看民國81年,財政部長王建?想要推動實價課徵土地增值稅, 卻招惹財團不滿,被逼迫下台。上個月,中研院提出「房地合一, 實價課稅」的建言,送入行政院,後又轉交財政部。 但財政部長張盛和在開座談會時刻意把「實價課稅」拿掉,只剩下「 房地合一」。請問, 如果主政者的心態不能顧及我們的年輕人及下一代, 我們的下一代還有希望嗎?
2014年8月26日 星期二
巢運訴求五:發展租屋市場、制訂租賃專法
巢運訴求四:修訂公地法令、停建合宜住宅
巢運訴求三:廣建社宅達5%,成立住宅法人
巢運訴求二:改革房產稅制、杜絕投機炒作
巢運訴求一:居住人權入憲 終結強拆迫遷
【巢運】總說明:滅金權 爭公平_嘜炒!給我”住”意
【巢運_新聞稿】滅金權 爭公平: 巢運,104 夜宿仁愛路_103.8.26
2014年8月22日 星期五
【巢運】無殼蝸牛全面進化~coming soon~~
台灣在政商地產結構宰制下,淪為炒房樂園。適逢年底大選及1989無住屋運動25週年,啟動新世代「巢運」!將號召公民傾巢而出,重上街頭抗議,告訴黑金政商,嘜炒!給我「住」意!
2014年8月19日 星期二
國外案例─亞洲五國社會住宅比較_111.1.26 更新
|
日本 |
韓國 |
香港 |
新加坡 |
台灣 |
名稱 |
公營住宅 |
公共賃貸住宅 |
公共屋邨 |
出租組屋 |
社會住宅 |
供給戶數 |
2,669,500戶 (4.98%)* 包含公營、UR賃貸、公社住宅等 |
1,737,078戶 (9.37%) 包含永久、50年、國民賃貸住宅等 |
808,900戶 (27.48%)
|
63,773戶 (5.88%)
|
19,522戶 (0.21%)
|
啟動年代及背景 |
二次大戰後百廢待舉,住宅短缺,租金高漲,1951年通過「公營住宅法」,由中央政府以預算支持地方興辦公營住宅。 |
1980年代為舉辦奧運拆除大量違建引發嚴重社會衝突,於1989年啟動第一批公共賃貸住宅,而後歷任總統均推動相關政策。 |
1953 年的石狹尾寮屋大火促使政府嚴肅面對住宅問題;1973年成立「房屋委員會」,持續興建公屋至今。 |
為解決住宅短缺與貧民窟問題,且體認居住為國家發展的基礎,1960年成立「建屋發展局」(HDB) 後積極推動興建組屋。 |
1966年開始第一批「平價住宅」,提供台北市底層弱勢,後政策中斷。至2010年,社會住宅才又因高房價而受到重視。 |
推動體系 |
中央政府提供政策、立法、預算、金融等協助,地方政府為實務推動者。具一定規模的地方政府可成立「住宅公社」來協助相關業務。 |
由政府 (中央及地方) 擬定政策及方向,並出資成立公法人來實務推動。中央為「LH公社」,首爾市為「SH公社」。 |
由「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直接自行興建。 |
由「建屋發展局」(HDB) 直接自行興建。 |
早期以地方政府為興辦主體,由中央訂定住宅政策目標。第二階段社宅推動由中央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為主。 |
租金 |
依區位條件、住宅面積、家庭收入等係數來設算租金。其公式考量入住者負擔,為各國中最細緻。 |
提供給最底層者,為市場租金的30%以下。提供給中等收入以下者,為市場租金之80%以下。 |
租金約為60-67港幣/平方公尺(2020) |
因提供給最弱勢的家庭租用,每月僅收26至275元新幣 (約624至6,600元新台幣) 之間。租金依家庭收入、申請組屋次數及房型而異。 |
早期平宅收取數百至數千元的借住維護費。現行社宅租金多一般戶市場8折、弱勢戶64折;台北市、桃園市按所得採分級租金制。 |
對象(收入限制) |
以家庭收入0~25%分位點為原則;特殊弱勢對象 (如身心障、老人) 放寬至40%分位點。 |
區分不同住宅類型,以家庭收入10%分位點以下、或20-40%分位點為原則 |
依照家庭人數訂定每月最高收入限額及總資產淨值限額。 |
家庭月收入不得超過1,500元新幣 (約合新台幣3.6萬元) |
早期平宅限定低收入戶、出租國宅限定20%分位點以下。現行社宅限定家庭年所得50%分位點以下。 另住宅法保障社宅至少提供40%予13項經濟或社會弱勢者。 |
租期 |
無租期限制。 |
不同類型出租房屋有不同租期限制,包括永久居住、5、10、50年等租期皆有。 |
無租期限制。 |
無租期限制。 |
早期平宅無租期限制。現行社宅一般戶租期最長不超過6年,符合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得延長至12年。 |
相關法規 |
公營住宅法(1951) |
住宅法(1963) |
房屋條例(1973) |
住宅發展法(1959) |
住宅法(2011) |
歐洲國家住宅資訊_111.2.10 更新
歐洲國家住宅資訊
《THE STATE OF HOUSING IN EUROPE 2021》
國家 |
住宅存量 |
自有率 |
租用率 |
社會住宅率 |
合作住宅率 |
荷蘭 |
7,891,786 |
57.2% |
13.3% |
29.1% |
/ |
奧地利 |
3,949,900 |
37% |
30% |
24% |
/ |
丹麥 |
2,719,974 |
49% |
26% |
21% |
/ |
英國 |
24,414,000 |
64% |
19% |
17% |
/ |
法國 |
33,721,040 |
51% |
16% |
16% |
/ |
瑞典 |
4,978,239 |
41% |
14% |
17% |
24% |
芬蘭 |
2,734,219 |
63% |
22% |
11% |
/ |
愛爾蘭 |
2,049,000 |
75% |
16% |
9% |
0.3% |
挪威 |
2,475,000 |
50% |
19% |
4% |
14% |
德國 |
41,400,000 |
43% |
45% |
3% |
5% |
瑞士 |
3,804,777 |
37% |
53% |
3% |
5% |
摘錄部分歐洲國家資料《THE STATE OF HOUSING IN EUROPE 2021》
https://www.stateofhousing.eu/#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