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1日 星期日

巢運懶人包(第一包):給我"住"意

巢運懶人包(第一包):給我"住"意

可愛又可憐的無殼小蝸,將告訴大家,
我們的居住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居住痛苦是其來有自的~~~

2014年8月28日 星期四

巢運來了 房地稅別再閃躲 (華昌宜)

巢運來了 房地稅別再閃躲
華昌宜/台大建築與城鄉所退休教授

廿五年前幾萬人曾聚集露宿台北街頭,「無殼蝸牛」於焉誕生,以後發展成了台灣迄今最持久的社會運動。當初它僅是自發的抗議活動,現在已衍生為多種組織團體而分工各有其具體訴求和政策主張。不過近年來他們則聚焦在要求政府將房屋及土地持有稅(簡稱房地稅)強化來作為社會改革的核心。但當局閃躲,僅允將以房地合一實價稽核之房地交易利得稅(並從輕課徵)來回應。

即使純從稅務觀點,房地稅有三項根本優點。一、豐碩:台灣目前每年土地增值稅約一千億,地價稅約一千三百億。另一方面若依房地稅實價稅率來比較,台灣僅約為美國的十分之一,可以增加之空間巨大無比。二、穩定:所有其他各中央及地方稅稅收均受經濟景氣影響,每年振盪不定;唯房地稅對此並不敏感,可作為地方財政的盤石。三,標的明確顯著,不能藏匿;此不僅使稅之課徵成本最低,亦使納稅人可相互比較監督,最是公允。

2014年8月27日 星期三

年輕人,你為什麼不憤怒? (李幸長)

年輕人,你為什麼不憤怒?
李幸長  1989年無殼蝸牛運動發起人
有人,現在的年輕人很麻木。當衫軍走出25人,黑衫軍50萬人站上凱道,足見年輕人一直都懷有熱情與正義感。但是,二十幾年前發生了一件事卻嚴重影響到今天的你,知道嗎?
自民國76年底起至78年夏天,在這短短的一年半之間,整個台灣都瘋了,彌漫著一股沛然莫之能禦的賭風,下焉者瘋六合彩,中焉者玩股票,上焉者炒房地!這段期間房價日日疊高天天往上揚,就這樣硬將房地產價格拉抬五倍!從此之後,炒房地產成為政商財團煉金術,廣大市民淪為房奴與無殼蝸牛。以前,任何一個北上謀職的年輕人,只要有工作肯努力加上省吃儉用,通常儲蓄三、五年都可存足自備款買一近三十坪的房子來安頓妻小,且每個月所繳交的分期付款也只是薪資所得的小部分。對現在年輕人來看,這樣的事情簡直是天方夜譚!別不相信,回去問你爸媽就可得到印證!

那些年我們一起被耽誤的青春 (曾旭正)

那些年我們一起被耽誤的青春
 曾旭正(台南藝術大學視覺藝術學院院長/曾任無殼蝸牛組織政策發言人)
        25年前號召數萬人夜宿忠孝東路突顯房價飆漲問題,「無殼蝸牛」從此成為台灣社會的新名詞。25年過去了,高房價的問題不僅不曾減緩,還更僵固地困住整個社會讓更多人受苦。
        25年,是一代人的精華歲月。當年跟著父母睡過忠孝東路的幼兒,如今已經接近而立之年,卻與當年的年輕父母一樣仍為房事所困,甚至更無希望。當年無殼蝸牛大聲急呼「按實價課稅」的訴求,如今政府才只開始實價登錄,離實價課稅還有遙遠的距離。但一代人的青春歲月都已被無情地磋砣過去,高房價已經綁架了台灣社會的各個階層。

巢運─無殼蝸牛,捲土重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夏鑄九)

巢運─無殼蝸牛,捲土重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夏鑄九,20148月,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名譽教授,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

戰後的台灣都市化過程與都市問題的形成是台灣特殊的經濟發展模型的平行產物。1970年代納入新國際分工中的外銷剩餘,在島內的房地產市場中逐利,其實暴露了國家長期忽視都市土地政策與都市政策,包括房地稅制的缺點。台灣,作為發展中國家,加工出口貿易才是國家真正關心的政策,不是都市與區域政策,也不是住宅政策。台灣在工業化過程中取得了經濟成長,然而,勞動者卻未能享有制度化的財富。非正式經濟的活力、彈性與網絡發揮了重要作用,而都市非正式部門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成為台灣經濟保持在世界市場中競爭的主要機制之一。

【​826巢運記者會-現​場發言紀錄】 104 夜宿仁愛路 滅金權 爭公平

826巢運記者會現場,各代表發言內容:

老蝸牛談無住屋運動 
李幸長 (1989年無住屋運動發起人) 


要解決台灣高房價問題,必須實價課稅,也就是漲價的部分歸國家稅收所有,如此就不會有人炒作房地產,因為無利可圖。實價課稅並不是深奧的學問,在國父孫中山先生的民生主義中便已提倡「漲價歸公」,這是解決台灣住宅問題最根本的方法,但政府就是不做。

回頭看民國81年,財政部長王建?想要推動實價課徵土地增值稅,卻招惹財團不滿,被逼迫下台。上個月,中研院提出「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的建言,送入行政院,後又轉交財政部。但財政部長張盛和在開座談會時刻意把「實價課稅」拿掉,只剩下「房地合一」。請問,如果主政者的心態不能顧及我們的年輕人及下一代,我們的下一代還有希望嗎?

2014年8月26日 星期二

巢運訴求五:發展租屋市場、制訂租賃專法

訴求五:發展租屋市場、制訂租賃專法

  背景說明
觀諸國外住宅政策經驗可知,租賃住宅市場的穩定運作可說是整體住宅市場的健全化、住宅消費負擔合理化,以及提昇民眾住宅消費福祉的重要一環。租屋可做為民眾於購屋外另一合理的居住選擇,更是健全的住宅供需體系應具備的要件,因此各國政府無不重視租賃住宅政策,積極地進行管理與干預。
然由於我政府囿於「住者有其屋」迷思,對於租賃住宅政策長期忽略,在缺乏健全制度、法令與資源條件下,租屋市場存在諸多供需雙方難以承擔的交易成本與不確定因素,租屋經濟活動絕大比例淪為不被管理之黑市。惡性循環下,租屋無法成為一種穩定、合理、有尊嚴的居住選擇,這是國內住宅市場最大的缺口與歧視。

巢運訴求四:修訂公地法令、停建合宜住宅

訴求四:修訂公地法令、停建合宜住宅

壹、背景說明
過去這十多年來,在「活化國有土地」口號下,政府成了賣祖產的敗家子,大量公有土地被標售、被BOT、被都更,淪為財團建商房產炒作之禁臠,更是房價不斷推高的重要原兇之一。依據「天下雜誌[1]」的調查,台北市公有地標售價格最昂貴的前50筆土地,有8成目前不是成為大坪數豪宅,就是尚在養地。
荒謬的是,政府一方面敗家賣地配合炒房,另一方面又高喊居住正義。其中之尤者,莫過於「合宜住宅」[2]。相較於社會住宅在各界殷殷期盼仍「原地踏步」,合宜住宅卻在眾人質疑聲中進展神速[3]。官員信誓旦旦宣稱合宜住宅可以解決高房價,馬總統自豪合宜住宅政策並要擴大推動[4];這些宣稱與自豪,在爆發遠雄行賄弊案後終於真相揭曉,即「假居住正義之名行官商勾結之實」!

巢運訴求三:廣建社宅達5%,成立住宅法人

訴求三:廣建社宅達5%,成立住宅法人

壹 背景說明
「社會住宅」是指由政府直接或補助興建,或利用民間擁有之合於居住標準的房屋,採「只租不售」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出租給社經弱勢與特殊對象的住宅。觀諸世界先進國家,皆推行社會住宅來照顧人民,並藉此調節住宅市場的弊端。
惟我國長期以來的住宅政策,乃建立在「住者有其屋」與「市場萬能」這兩組錯誤意識型態上,絕大部分措施與資源,都投入促進房地產市場「活絡」及鼓吹人民購屋。相對地,於「社會住宅」幾乎繳白卷,目前僅占住宅總量0.08%[1],相較於如荷蘭32%、香港29%、英國18%、法國17%、波蘭10%、韓國6.5%、日本6.1%、以色列6.0%、美國5%、新加坡4.3%...,實為羞恥的數據。代表政府在住宅政策的無能,以及對無力購屋弱勢與青年的居住正義全然遺棄。

巢運訴求二:改革房產稅制、杜絕投機炒作

訴求二:改革房產稅制、杜絕投機炒作

  背景說明
當前高房價問題,最主要成因是不當的房產稅制。過低的持有稅,引誘不動產閒置囤積等待上漲,造成龐大資源無效率使用 (空屋率近兩成);偏低的資本利得稅,更使得房屋交易獲利僅需繳納極低稅額,形同鼓勵投機炒作。住宅化約成商品,台灣成了全球少見的炒房樂園。
房產稅制惡果還有造成民間資產過度投入房市[1],抑制經濟產業正常發展,引發房市泡沫現象,讓總體經濟與金融體系陷入嚴重風險危機;以及,致使縣市財政惡化,公共服務提供能量萎縮。上述弊端之大歷任政府焉能不知,然囿於房產既得利益政商結構,改革講了20年依舊流於口號,眼看人民痛苦、危機日增、地方財政崩壞而進退失距。

巢運訴求一:居住人權入憲 終結強拆迫遷

訴求一:居住人權入憲 終結強拆迫遷

壹 背景說明
居住人權指的是任何人都有和平、安全而有尊嚴地居住在某處的權利,此一基本人權於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1]中已明確指出。居住人權不同於財產權,保障的不僅僅是狹義的擁有房產的權利,更重要的是確保每個人,無論種族、性別、年齡、階級、經濟背景,其基本的居住需求獲得「適當」的滿足,且居住條件能不斷地向上提升。
政府長期忽略人民居住問題,已是失職。近年來,在政商金權主導「以房地產(炒作)發展經濟」施政邏輯下,大量的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都市更新、公有土地活化等政策陸續推展,除變本加厲推高房價、中飽私囊外,更引發一樁樁圈地、強拆迫遷之爭議。可笑的是,五年前政府還煞有其事制訂《兩公約施行法》,如今看來形同具文!

【巢運】總說明:滅金權 爭公平_嘜炒!給我”住”意

【巢運】滅金權 爭公平
嘜炒!給我
台灣淪為炒房樂園
大家從小就被告知,我國遵循國父遺教之「民生主義」,會透過「平均地權」、「漲價歸公」、「照價課稅」,實現「住者有其屋」之目標。結果呢?
買房、囤房、炒房,成為投機者賺取暴利的最夯金錢遊戲。有人輕鬆坐擁53房,當土豪等增值;有人卻蝸居一坪大的空間,成籠民。有人炒房海削上億繳稅不到1%;有人卻是一家13口擠一房,幾千元的租金也付不起。
投資客搶賺,財團擁金、養地、賣房,賺更兇。頂新魏家可以讓銀行貸款99%買了9戶帝寶炒房;新光人壽「聯勤信義俱樂部」養地4年淨賺37億;日勝生靠政府放水的美河市弊案大賺百億。過去6年,五大建商賺了超過1200億只繳了102億的稅,實繳稅率不到統一企業的五分之一。難怪英業達葉國一下海炒房,連廣達林百里也說:「如果重新來過,會選房地產業,比較不辛苦」。
房價持續飆漲,雙北房價所得比勇奪世界第一與第三,台灣淪為炒房樂園,對財團與投機者來說,「一坪250萬不貴」!

【巢運_新聞稿】滅金權 爭公平: 巢運,104 夜宿仁愛路_103.8.26

【巢運】0826記者會新聞稿
滅金權 爭公平
【巢運】,104 夜宿仁愛路
台灣淪為炒房樂園
1989年「無殼蝸牛運動」,數萬人夜宿忠孝東路抗議高房價,那時政府承諾要解決。結果呢?每況愈下,台灣淪為炒房樂園!
買房、囤房、炒房,成為投機者賺取暴利的最夯金錢遊戲。有人輕鬆坐擁53房,當土豪等增值;有人卻蝸居一坪大的空間,成籠民。有人炒房海削上億繳稅不到1%;有人卻是一家13口擠一房,幾千元的租金也付不起。
投資客搶賺,財團擁金、養地、賣房,賺更兇。頂新魏家可以讓銀行貸款99%買了9戶帝寶炒房;新光人壽「聯勤信義俱樂部」養地4年淨賺37億;日勝生靠政府放水在美河市建案大賺百億。
房價持續飆漲,雙北房價所得比勇奪世界第一與第三,對財團與投機者來說,真的「一坪250萬不貴」!

2014年8月22日 星期五

【巢運】無殼蝸牛全面進化~coming soon~~

【巢運】即將啟動!!!

台灣在政商地產結構宰制下,淪為炒房樂園。適逢年底大選及1989無住屋運動25週年,啟動新世代「巢運」!將號召公民傾巢而出,重上街頭抗議,告訴黑金政商,嘜炒!給我「住」意!



【滅金權、爭公平】
少數房產投機炒作者,肥油滿地;多數受薪階級、青年、弱勢者,深陷高房價下之買不起、租不起困境。我們認為唯有集結公民力量,打破政商地產金權壟斷結構方為出路。

【五大訴求】
1. 居住人權入憲 ‧ 終結強拆迫遷
2. 改革房產稅制 ‧ 杜絕投機炒作
3. 檢討公地法令 ‧ 停建合宜住宅
4. 廣建社宅達5%‧ 成立住宅法人
5. 發展租屋市場 ‧ 制訂租賃專法

2014年8月19日 星期二

國外案例─亞洲五國社會住宅比較_111.1.26 更新

亞洲五國社會住宅比較
111.1.26 更新

 

日本

韓國

香港

新加坡

台灣

公營住宅

公共賃貸住宅

公共屋邨

出租組屋

社會住宅

供給戶數

2,669,500戶
(4.98%)*

包含公營、UR賃貸、公社住宅等

1,737,078戶
(9.37%)*

包含永久、50年、國民賃貸住宅等

808,900戶
(27.48%)

63,773戶
(5.88%)

19,522戶
(0.21%)

啟動年代及背景

二次大戰後百廢待舉,住宅短缺,租金高漲,1951年通過「公營住宅法」,由中央政府以預算支持地方興辦公營住宅。

1980年代為舉辦奧運拆除大量違建引發嚴重社會衝突,於1989年啟動第一批公共賃貸住宅,而後歷任總統均推動相關政策。

1953 年的石狹尾寮屋大火促使政府嚴肅面對住宅問題;1973年成立「房屋委員會」,持續興建公屋至今。

為解決住宅短缺與貧民窟問題,且體認居住為國家發展的基礎,1960年成立「建屋發展局」(HDB) 後積極推動興建組屋。

1966年開始第一批「平價住宅」,提供台北市底層弱勢,後政策中斷。至2010年,社會住宅才又因高房價而受到重視。

推動體系

中央政府提供政策、立法、預算、金融等協助,地方政府為實務推動者。具一定規模的地方政府可成立「住宅公社」來協助相關業務。

由政府 (中央及地方) 擬定政策及方向,並出資成立公法人來實務推動。中央為「LH公社」,首爾市為「SH公社」。

由「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直接自行興建。

由「建屋發展局」(HDB) 直接自行興建。

早期以地方政府為興辦主體,由中央訂定住宅政策目標。第二階段社宅推動由中央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為主。

租金

依區位條件、住宅面積、家庭收入等係數來設算租金。其公式考量入住者負擔,為各國中最細緻。

提供給最底層者,為市場租金的30%以下。提供給中等收入以下者,為市場租金之80%以下。

租金約為60-67港幣/平方公尺(2020)
針對低收、中低收、長者家庭可獲一半至四分之一之租金減免。

因提供給最弱勢的家庭租用,每月僅收26275元新幣 (6246,600元新台幣) 之間。租金依家庭收入、申請組屋次數及房型而異。

早期平宅收取數百至數千元的借住維護費。現行社宅租金多一般戶市場8折、弱勢戶64折;台北市、桃園市按所得採分級租金制。

對象(收入限制)

以家庭收入0~25%分位點為原則;特殊弱勢對象 (如身心障、老人) 放寬至40%分位點。

區分不同住宅類型,以家庭收入10%分位點以下、或20-40%分位點為原則

依照家庭人數訂定每月最高收入限額及總資產淨值限額。
若家庭成員均年滿60歲,限額為規定之2倍。

家庭月收入不得超過1,500元新幣 (約合新台幣3.6萬元)

早期平宅限定低收入戶、出租國宅限定20%分位點以下。現行社宅限定家庭年所得50%分位點以下。

另住宅法保障社宅至少提供40%13項經濟或社會弱勢者。

租期

無租期限制。

不同類型出租房屋有不同租期限制,包括永久居住、51050年等租期皆有。

無租期限制。
另訂「富戶政策」,若家庭收入、總資產超過規定等條件,須遷離公屋。

無租期限制。

早期平宅無租期限制。現行社宅一般戶租期最長不超過6年,符合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得延長至12年。

相關法規

公營住宅法(1951)
住宅供給公社法(1965)
居住生活基本法(2006)

住宅法(1963)
住宅建設促進法(1972)
賃貸住宅建設促進法(1984)
公共住宅特別法(2015)

房屋條例(1973)

住宅發展法(1959)

住宅法(2011)
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
(2017)


歐洲國家住宅資訊_111.2.10 更新

歐洲國家住宅資訊

THE STATE OF HOUSING IN EUROPE 2021

國家

住宅存量

自有率

租用率

社會住宅率

合作住宅率

荷蘭

7,891,786

57.2%

13.3%

29.1%

/

奧地利

3,949,900

37%

30%

24%

/

丹麥

2,719,974

49%

26%

21%

/

英國

24,414,000

64%

19%

17%

/

法國

33,721,040

51%

16%

16%

/

瑞典

4,978,239

41%

14%

17%

24%

芬蘭

2,734,219

63%

22%

11%

/

愛爾蘭

2,049,000

75%

16%

9%

0.3%

挪威

2,475,000

50%

19%

4%

14%

德國

41,400,000

43%

45%

3%

5%

瑞士

3,804,777

37%

53%

3%

5%

摘錄部分歐洲國家資料《THE STATE OF HOUSING IN EUROPE 2021

https://www.stateofhousing.eu/#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