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去年底研擬103-112年「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其草案內容依舊保守,缺乏政策高度,且完全閉門造車,只有行政部門參與研擬的草案,直接送進行政院核定。儘管在民間團體的抗議、立法院凍結預算、及行政院社福委員會的提案壓力下,內政部勉強同意召開公聽會。但是今天的公聽會,卻是拿出一個已經核定的方案版本,邀請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參與,有可能改變已核定的內容嗎?因此,住盟等13個團體聯名拒絕出席今天這場「假公聽會」。
立法委員陳節如表示,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沒有誠意。去年內政部提出的「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在預算編列上,至112年僅編列90億元,在1/6核定的版本中,更減到剩67億。去年底,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中,凍結營建署1億元預算,要求內政部將方案退回,重新研擬,在核定前應邀請團體討論;但行政院與內政部並未重視立法院的決議,逕行核定,甚至縮減預算與需求評估。陳委員認為,政府可以讓財團興建合宜住宅大賺90億,卻無誠意推動社會住宅,看在弱勢者的眼裡是何等悲哀的事。因此,陳委員呼籲,內政部應將方案退回、重新檢討、重新擬定,絕不接受已經核定的方案版本。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吳玉琴秘書長說明,民間團體出席1/8行政院社會福利委員會,要求「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應聽取民間聲音。當天行政院江宜樺院長即承諾會開公聽會,但我們卻被騙了,因為方案已在1/6通過,所以今天是一個假的公聽會,民間團體拒絕背書。吳秘書長認為,政府應該要跟民眾說清楚,為什麼研擬過程,僅有3次會議,全是地方政府行政部門參與,沒有民間團體,閉門造車的心態非常嚴重。本方案內容更是自打嘴巴,否認了經調查的19-32萬戶社會住宅需求,將需求量縮減至9萬多戶;且目前社會住宅都主打青年對象,抗拒弱勢者,如老人、身障、單親婦女等,在這方案中也完全沒有提及對弱勢照顧的承諾。在都會中居住的老人,很難租屋,更無法要求居住品質,這就是我們弱勢長者的居住寫照。政府應該保障弱勢者的居住權益,這是基本人權。
台少盟葉大華秘書長認為,「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中,缺乏弱勢照顧的積極推動策略,雖然在方案中提及應優先協助身心障礙者與老人等易受住宅歧視對象,但只有討論硬體,沒有軟體;若軟體服務歸於衛福部,也不見在方案有可積極參與的空間。所以我們不得不質疑這些社會住宅蓋出來後,是否如同新北市政府的社會住宅一樣七折八扣,使弱勢者也住不進去。這是一個重要的社會住宅10年政策,但政府只是自己畫靶、自己射,自我限縮。社會住宅不是只有蓋在哪裡的問題,硬體與軟體的配套措施也必須一併考量。
伊甸基金會潘若琳特助表示,住宅法通過至今已經3年,但是「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中,卻要我們再等3年,獎勵民間興辦更要等到107年,但弱勢朋友沒有辦法等,我們需要協助他們能夠安居。去年底,伊甸基金會協助20多位身心障礙者與獨居老人入住在台南大林的社會住宅,在民間興辦社會住宅過程中遭遇許多問題,包括無障礙住宅的修繕、取得房舍與土地的困難,但是在本方案中政府並未提出具體的配套計畫。伊甸基金會在沒有政府獎勵下,每年還要繳交50萬元稅金。民間認真興辦社會住宅,政府也應拿出具體的獎勵措施,而非計畫中只見67億元的預算,卻無明確用途,令人擔心。社會住宅是國家大計,社會住宅要能夠真正的照顧到弱勢朋友,讓弱勢朋友也可以住得幸福。
勵馨基金會杜瑛秋督導表示,在「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的目標中,照顧對象不見弱勢的婦幼對象。但在服務過程中,我們卻看到許多特境婦女難以申請租金補貼,且隔年要再申請更困難,可謂一生只有一次機會。另外,需檢附的資料,使房東有疑慮外,家暴婦女也較難提出相關證明;以及無身分證的新移民婦女,這些弱勢婦女都無法申請租金補貼。所以這份方案應退回重新研擬,不要只用大口號,卻無法真正照顧到弱勢。
住盟呂秉怡副召集人認為,台灣的高房價與貧富差距問題非常嚴峻,而社會住宅是調控高房價,與協助弱勢者與年青人居住問題的重要政策工具。但是我們卻看到對台灣住宅發展重要的社會住宅中長期計畫,其內容問題叢生,程序簡陋,令人憂慮。各團體從實際服務經驗檢視方案內容,看到了許多問題,包括需求量嚴重低估,政策設定目標過低,僅1萬5千戶,相較美國、韓國的經驗,這是一個非常低的數字;中央政府在住宅法中,將推動社會住宅的責任推給地方政府與民間興辦,但在預算、土地、融資上,卻又缺乏資源;政府預計將租金補貼在未來提高至5萬戶,但方案中卻未交代補貼的預算何來,以及許多執行面的問題都未解決,影響著弱勢家庭的租屋權益。這些問題都應該在社會住宅中長期計畫中,去面對與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