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住盟祝福各位朋友,2014年 新年快樂 平安幸福 ~~

告別2013,迎接全新的2014年~社會住宅運動持續向前~~

非常感謝各位關心社會住宅運動的朋友,這一路上的支持!
社會住宅在台灣已起步,但如何讓這步伐更踏實,
還需要更多朋友共同參與監督與倡議,
讓社會住宅可以真正協助弱勢者的居住需求!!


2013年的最後一天,陽光和煦,年末的溫暖,迎來新年的熱情,
我們要一起奔向2014年,繼續推動社會住宅,捍衛弱勢居住權益!!

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一席之地系列活動4】台北異鄉人居住大不易?談弱勢、青年居住與住宅政策問題_102.12.25

【一席之地系列活動4】

 台北異鄉人居住大不易?
談弱勢、青年居住與住宅政策問題 

時間:12/25(三)19:30~21:00
地點: 思劇場 Thinkers' Theater 

租屋法規和住宅法的缺乏、房東和房客的關係不對等、高房價低收入...等等,從「台北異鄉人作品」中提及的居住問題切入,可以看到當前台灣(特別是大台北都會區)住宅問題面臨的是房價不合理飆漲與社會分配二極化的雙重困境。 

長期生活在台北的弱勢族群及初就業青年們,不僅面對離鄉背井生活的辛苦,在"住"這件事情也處於不穩定的狀態,對未來的居住想像很難拉長時間來考量計畫,過一天算一天的未來建立在漂泊的居住狀況。

 一席之地展覽最後一場講座,特別邀請到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政策組長-江尚書來跟大家談談,在這雙重困境中,政府的住宅政策出了什麼問題?社會住宅是否為解藥?台北異鄉人們有沒有可能佔有一席之地,或只能當一個台北的過客呢?

公視NGO觀點:假正義之名?社會住宅引爭議_102.12.19

公視NGO觀點 (http://ngoview.pts.org.tw/2013/12/blog-post_18.html)

目前內政部興建五處社會住宅,購置土地就花了三十三億元,卻只蓋了1600多戶,不合­成本效益。更有立委質疑,新北市政府的社會住宅,提供給弱勢青年的租金照市價打八折,­卻只有不到三成住戶能享有此福利,其餘將近五成住戶則是原價出租。新北市政府表示這是­為了避免標籤化,然而這樣的分配比例恰當嗎?是否有圖利廠商之嫌?

與談人:
立法委員陳節如辦公室主任 孫一信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政策組長 江尚書
政大社會工作研究所副教授 王增勇


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三段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聲明稿】堅決反對住宅法納入"合宜住宅",政府住宅資源之運用應回歸支援弱勢優先之本質_102.12.10


堅決反對住宅法納入"合宜住宅"
政府住宅資源之運用應回歸支援弱勢優先之本質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今日 (2013129審查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於3個修正草案的內容均將「合宜住宅」入法,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表達強烈疑慮。事實上,行政院於2010年推出合宜住宅以來,即受到社會各界的質疑及批評。其根本原因在於,政府對外宣稱合宜住宅是一項解決高房價與照顧弱勢的住宅政策,事實證明只是政府賤賣國土、圖利得標建商、沒有政策公共效益的「出售國宅還魂版」,對台灣住宅長期的健全發展造成莫大傷害。相關說明如下。
公有土地流失
合宜住宅的機制是將公有土地以較便宜的價格賣給建商,由建商興建住宅,其本質是公有土地的標售,嚴重違反不出售公有土地的政策。例如,浮洲合宜住宅的正式案名,稱為「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計畫第一、二區土地標售案[1]A7合宜住宅更扯,自創「預標售」一詞,稱為「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 (用地預標售案」[2]。台灣的公有土地已經非常稀少,任何形式的運用都必須具有充分且符合公共利益的理由。但顯然合宜住宅並不具備此項前提。

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會後新聞稿】未來十年之住宅大計不應敷衍了事_102.12.3

102.12.3會後新聞稿

社會住宅中長程方案是一個重大的計畫,因為攸關台灣未來十年推動社會住宅的政策方向與內容,可是這樣的重大方案,內政部營建署卻用輕忽草率的態度擬定。方案擬定過程中不僅未找相關專家學者、民間團體討論,內容也有非常多的問題,如低估社會住宅需求量,政府興辦責任的推諉等等。因此在明日立法院審查內政部營建署預算前,我們認為必須將此問題提出,請陳委員及各立法委員協助,要求內政部將計畫內容盡速進行改善與調整。

立法委員陳節如認為,內政部擬定的這份十年計畫,僅編列90億預算,要執行十年的社會住宅計畫,這是可行的嗎?且計畫的擬定是閉門造車,未找民間團體、單位討論。從目前政府推動的相關住宅方案來看,皆是成效有限,如社會住宅為0戶,以房養老方案為0案,租金補貼政策3年減少4萬戶,租屋服務平台僅有7個房東。因此明天審查內政部預算時,將提出凍結預算案,退回此份計畫,要求內政部應再找專家學者、團體等,重新修正研擬計畫內容。
另一方面,在社會住宅需求量的推估,不應是依據前一年申請租金補貼的人數;而在民間興辦社會住宅上,不應絕大多數都是圖利廠商,社會住宅本應就是以低價出租予身障者、老人、單親家庭、低薪青年等等弱勢。政府應提出完整計畫內容,不應用敷衍了事的態度來塘塞人民。

殘障聯盟張彥逸幹事認為,此份方案在評估社會住宅需求量時,是以租金補貼申請戶數估算社會住宅需求量,政府未考量弱勢者實際申請租金補貼的困難,如房東不給予弱勢房客申請等問題,導致當弱勢房客無法申請租金補貼,也就無法被算入社會住宅的需求量中。因此政府若以這樣的方式估算未來十年社會住宅的需求量,是沒有任何依據,也非常的草率,政府應當重視弱勢者的居住權益。

勵馨基金會盧詠麗專員認為,社會住宅中長程方案並未依據現實問題制定解決策略,忽略弱勢家戶的個別處境與居住需求,包括不同的租金水準,及福利輸送等問題。而在方案中,營建署做為政策制定者,卻僅提供少數資源,也未盡監督之責,因此如台北市政府將社會住宅定位為青年住宅,不僅弱勢比例少,甚至排除部分類別弱勢居住;而新北市政府以BOT模式興辦社會住宅,導致公共效益極差,真正照顧弱勢的戶數只剩下30多戶。
內政府不應只是補助者的消極角色,資源少,無積極協助,放任地方政府遊走法律邊緣,各自解釋法條,以走樣的方式制定社會住宅,背離照顧弱勢的目標。另外,在獎勵民間興辦上,有許多問題營建署也未能正視,尤其投入興辦社會住宅需要非常多的經費資源,根本沒有民間組織可以投入,導致新北市以BOT模式興辦。因此在沒有具體評估與解決措施下,不能如此制定住宅政策。

崔媽媽基金會呂秉怡執行長認為,政府運用民間租屋市場、租金補貼政策、租屋服務平台等方案,做為彌補社會住宅存量不足的配套措施,但租金補貼政策仍有許多待改進之處。100年社會住宅需求調查報告中,當年度低收入戶無自有住宅有七萬多戶,而提出租金補貼申請戶數僅有1千多戶,未申請租金補貼的七萬戶低收入戶,是因為無法、無意願或不知道可提出申請,在資源有限下,這七萬戶理應被優先協助,這是政府應去了解的問題。

另一方面,租金補貼政策在市場面與政策制度面的問題,也需一併了解與解決。如房東未報稅,或將租金轉嫁,以及無相關財稅減免誘因機制,使房東多不願出租予弱勢房客或申請租補的房客。再者,申請租補需合法建物與符合基本居住水準,更使得弱勢房客不敢申請,因為低租金才是王道,不願意因申請補貼而增加租金負擔;加上補貼金額的均一價,申請時間過短,宣導不足,以及評點機制等都需要一併檢討與改善。租金補貼需要有相關的配套措施,才能達到具社會住宅的扶助效果。


最後我們提出幾點訴求:

1、要求營建署將計畫退回檢討,並辦理公聽會,廣邀住宅相關專家學者與社福團體等進行方案內容討論,將計畫重新修正,使方案內容具正當性與可行性。
2、社會住宅需求量不應以去年租金補貼申請量來推估,這是非常荒謬。要求內政部針對未來10年中長程計畫的社會住宅需求,重新進行嚴謹的全國性調查,重大政策應該建立在具科學興的調查研究基礎上。
3、在獎勵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的相關配套機制措施未擬定好前,要求中長程計畫內容中關於「優先獎勵民間興辦」此模式應先刪除。
4、現行租金補貼政策有許多問題,應透過修法、修辦法、行政作業調整等,盡速調整與解決,在未調整改善前,我們不接受補貼一戶的租金補貼,其效益等同興建1戶社會住宅。


懇請記者朋友們也持續關心明天立法院的預算審查會,及之後的公聽會討論,因為社會住宅中長程計畫,關乎台灣未來10年推動社會住宅的政策方向與做法,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計畫,不能如此輕率與隨便。所以希望媒體朋友可以持續關心,給予行政部門壓力,使其能有所改善與調整,謝謝。








【新聞稿】未來十年之住宅大計不應敷衍了事 102.12.3

      面對著高房價長期未舒緩、貧富差距日增的嚴峻社會課題,內政部於今年9月擬定了民國103年至112年的「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 (草案)(以下稱本方案),此乃台灣未來10年推動社會住宅政策的大計,對調節高房價、提升受薪階級及弱勢者之居住權利,具有指標性及引領性的政策意涵。
表面上,本方案似已檢討篩選現存之國宅用地資源、並提出10年約百億元的預算需求。然而,民間團體認為,其完全是閉門造車、保守依舊,缺乏指標性及引領性政策高度,實際內容更充滿詭辯、敷衍之處,更遑論提擬具體有效的行動策略。說明如下:

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聲明稿】北市青年社會住宅BOT案「掛羊頭賣狗肉」_102.12.2

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BOT案「掛羊頭賣狗肉」
嚴正譴責朱立倫造就出最惡質的社會住宅政策
123(明天)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基地即將動土,可預期他們又會敲鑼打鼓大肆宣傳其政績。身為社會住宅倡議團體的我們,自去年8月赴新北市政府抗議以來,已多次向朱市府表達以BOT推動本案之錯誤與不當,然仍無法改變其一意孤行。至此,縱方案業已底定,但我們仍必須戳破本案「偽居住正義」的假象,而是最惡質的社會住宅政策;並訴求來日社會住宅方案的推動,能以保障居住權益為核心價值,照顧弱勢與市民大眾之居住需求。
朱市府出怪招  造就出最惡質的社會住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