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聲明稿】企業員工住宅不應全民買單 譴責新北市指鹿為馬、社會住宅政策反動與墮落 102.2.22

企業員工住宅不應全民買單
譴責新北市指鹿為馬、社會住宅政策反動與墮落

發稿團體: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於本月18日,提出「工者有其屋」的構想,計畫進行舊城改造和舊工業區翻新,提供鴻海工程師就近「高貴不貴」的居住社區,以減低員工的購屋負擔及通勤時間 19日新北市長朱立倫隨即在市政會議,對於「工者有其屋」表示贊同,認為是另一個思維的社會住宅,並已敲定土城頂埔工業區旁、約2公頃,由國有財產局與國防部共有土地,採設定地上權的方式招標,最快將於本月底定案。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對於朱立倫市長繼先前中和/三重社會住宅BOT的錯誤政策後,再度曲解社會住宅理念,給予強烈譴責,更分別對新北市政府與鴻海企業提出要求及呼籲。

社會住宅不是企業賣給員工的住宅

住盟必須強調,社會住宅(social housing)是指政府以直接或補助方式興建或民間擁有之合於居住標準的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出租、並優先提供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住宅。然而鴻海所提出「工者有其屋」,是以購屋為前提,並僅限鴻海員工,不似如高雄市的「勞工住宅」提供約二十八坪、每戶三千五百元的租金,供高雄市勞工申請,甚且因職業災害無法生活者可優先遞補。此一明顯不過的差別,朱立倫市長卻硬將「社會住宅」與鴻海員工「高貴不貴住宅」混為一談,實為荒謬!

私人企業的福利成本不應外部化

鴻海有心照顧所屬勞工、解決其購屋問題,我們理當樂見,但問題是,它的腦筋不應該動到屬全民資產而非鴻海私有的國有土地上,它也不能超越都市計畫體系基本且必要的程序正義。但現在的情況是,中央跟新北市打算配合鴻海將國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廉價讓度,並聲稱都市計畫體系「曠日廢時」要為鴻海量身「示範區」,此種名為效率實為送紅包、開後門的模式,豈能讓人信服!須知,鴻海如何可蓋出低於周邊市價的房子,不過是拜朱立倫市長高舉「合法圖利」大旗廉讓國有土地與踐踏都市計畫體系而來。此種作法打造出來「高貴不貴」的鴻海員工住宅,不過將私人企業福利成本外部化,由全民來買單!

反動與墮落的新北市政府

朱立倫市長於曾於2010年新北市長選舉時,曾高調提出「社會住宅政策」,但兩年多來成果何在?我們看到的是,繼以BOT方式興辦市場價格與弱勢住不進的「山寨版」社會住宅之後,更變本加厲將成本外部化的鴻海企業員工住宅「指鹿為馬」為社會住宅。

這讓人想起十九世紀英、美的曾出現公司城(Company Town)的短暫歷史,其緣起於對當時資本主義體制下都市工人悲慘處境的補救,帶有強烈人道主義色彩,採低廉租金、提供學校、餐廳、公園、醫療等公共設施,更激進者甚至採左翼公社性質運作。此一超前的嘗試雖未成功,卻催生了政府有責任且必須積極干預城市規劃及住宅供給的當代普世價值。

不同的是,鴻海的「工者有其屋」並不是一百多年前具人道關懷的公司城,而是取得國有土地與工業區用地變更的包裝糖衣;更諷刺的是,朱立倫市長在二十一世紀今天卻要積極「合法圖利」假公司城,顯見新北市政府在住宅政策的反動與墮落!

我們的要求與呼籲

就此,我們對新北市政府嚴正提出以下要求:

1.       國有土地興建住宅應以只租不賣、弱勢優先的社會住宅為首要,反對以出售為主要目的住宅方案,不論是政府的合宜住宅、還是鴻海的員工住宅。

2.        本案工業區土地如要變更,應循既定都市計畫體系相關程序正義,審慎從區域發展、環境容受、利益回饋的角度進行評估,絕不可因人設事、自廢武功

3.        社會住宅為朱立倫市長之選舉重大政見,請拿出積極作為

以及,我們也向鴻海及郭台銘董事長懇切呼籲:

1.       樂見且支持鴻海照顧員工、協助購屋,但不應將企業內部福利成本外部化,此絕非全球最大電子代工企業之應有之作為,亦不符社會之公平正義。

2.       期待鴻海關注並願投入改善台灣住宅問題之行列,效法百年前英、美公司城先行者改造社會之熱誠,運用旗下豐沛資源與經營管理經驗,投資社會住宅興辦事業。


本次新聞聯絡人: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執秘 楊書瑋 02-2321-7940, 922-01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