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新聞稿】居住正義,敵不過建商利益?住盟憂慮「實價登錄三法」及「住宅法」即將跳票 100.11.10

居住正義,敵不過建商利益?
住盟憂慮「實價登錄三法」及「住宅法」即將跳票

經過長期的投機炒作後,台灣的房價已非一般受薪階級所能負擔,成為民怨之首。因此,在國民黨「黃金十年」及民進黨「十年政綱」的政策願景中,「住宅政策」都成為其中重要一環;兩黨亦多次承諾要將住宅相關法案列為本屆最後一個立法會期的優先法案。眼見立法期限即將到來,卻只見立委勤跑選區,而不願進入議事堂中為人民的居住福祉而努力。馬總統、蔡主席所承諾的「優先法案」也即將面臨跳票危機。因此,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儘速將「住宅法草案」及「實價登錄三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平均地權條例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排入審議議程。

為何這些法案重要:健全房市,保障弱勢
所謂「居住正義」應包含兩個主要目標:() 健全房屋市場並抑制房價飆漲,讓一般家庭在合理負擔下能夠租屋、買屋、換屋;() 興辦社會住宅並補貼照顧弱勢,讓青年與底層弱勢者的基本居住權益可以被保障。
然而,台灣的房地產市場資訊長期掌握在財團、房仲業者與投機客的手中;由於市場資訊的不對稱,一般民眾只能任憑宰割;哄抬、炒作、投機等亂象才會成為台灣房地產市場的常態。一旦「實價登錄三法」通過,未來買賣移轉案件均需向主管機關登錄「真實」交易價格,讓政府可較精準地評估房地產市場的動態,及早提出因應策略;一般民眾也可藉由政府公告的資訊,避免任由賣方喊價。因此,實價登錄實是台灣房地產市場健全發展的重要一環
住宅法則關乎社會住宅、住宅補貼、住宅市場、居住品質及居住歧視,猶如環境基本法、教育基本法一般,是台灣住宅政策的中樞神經。現今許多居住不正義現象乃因缺乏住宅法之故。例如,台北市政府花大筆預算推出的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出租規範卻違反了公營住宅的本質,讓弱勢家庭完全沒有機會住進去;又如,弱勢家庭自行買了房子或簽好租約,社區居民只要透過多數決便可以將弱勢家庭趕出社區,甚至有辱罵、噴漆、切斷水電等真實案例發生。住宅法草案中便規範了哪些特殊情形的家庭應由政府優先給予協助,也禁止任何形式的居住歧視,上述的情況都可避免。

立法推動過程:只有宣示,沒有行動
在「實價登錄三法」的部分,早在去年,「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便已叩關立法院;並分別在今年4132528日,由當時內政委員會召委-吳育昇委員、邱議瑩委員,召集完成「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一讀討論。行政院亦於915日,補足行政院版修正草案。簡言之,「實價登錄三法」都已經過內政委員會審查完畢,保留政黨協商,且所有的立法資料已經備齊;只要上屆兩位召委安排黨團協商,便可很快進入二、三讀程序;加上修正條文僅僅數條,多數委員及社會大眾亦認同實價登錄的想法,修正通過難度並不高;卻一直看不到兩黨積極協商的跡象
至於住宅法,早在1999年便首次草擬,卻經歷12年,一直到今年9月,行政院才草擬完成送進立法院。民進黨蔡英文主席於8/18發表「十年政綱住宅篇」,主張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並且隨後提出包含「實價登錄三法」、「住宅法」在內的優先推動法案;馬總統於今年8/24召開記者會,宣示落實居住正義,同樣要於本會期通過「實價登錄三法」及「住宅法」。之後,因有感於立法院遲遲沒有動靜,「反貧困聯盟」會同「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於10/18拜訪國民黨團書記長趙麗雲委員,也獲得口頭允諾會協調召集委員排入審查議程。就立法技術來說,住宅法在委員會審查時,如有保留政黨協商條文,需進行表決,要進入一個月的協商期;以現在的時間點來看,除非在委員會沒有保留政黨協商的條文,才可能在這個會期三讀通過。若本會期無法順利三讀通過,那麼基於屆期不連續的原則,所有程序將要重走一次。但截至目前為止,仍未看到住宅法草案被排入內政委員會的議程
雖說本會期為預算會期,且多數委員面臨選舉壓力,但截至11/9為止,本會期也已通過26個法律案,其中由內政委員會主審的包含社會秩序維護法、入出國及移民法等;表示法案審查在本會期中是可行的,並不能以預算審查或是選務繁忙為藉口。特別是住宅相關法案攸關全國人民居住權益保障,又經馬總統、蔡主席承諾為優先法案,實應列為審議的最優先議程。否則將另人懷疑,是否因選舉將近,在建商的強力遊說下,立委選擇與財團建商站在同一陣線,而犧牲庶民百姓的福祉。
因此,住盟強烈呼籲:
1.    吳育昇委員、邱議瑩委員 (為上會期內政委員會召委;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由吳委員召集,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由邱委員召集) 儘速安排「實價登錄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政黨協商;形成共同接受的版本或保留至院會表決。
2.    黃昭順委員、張慶忠委員 (本會期內政委員會召委) 儘速安排「住宅法草案」進入內政委員會進行一讀討論,並應連續排審、儘速通過。

我們將會持續監督立法院的審議動向,並在必要時公布從中阻撓的立委,做為選民投票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