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7日 星期五

對於困難家庭的居住問題,政府在哪裡?

(文/康復之友聯盟)

阿彩與丈夫離婚後帶著讀國中及國小的兩個孩子,靠著電子工廠的薪資及娘家大哥在孩子交學費時的資助,勉強過著日子。但身兼單親媽媽及精神障礙者雙重身份有時真的十分疲憊,不算便宜的房租壓的她喘不過氣來。

在一次社會局個案管理員的關懷及協助下,阿彩試著找些單親媽媽的資源,看看有否適合單親媽媽居住的訊息,但有關婦女的居住單位,多為臨時短期的,如單親家庭服務中心,至多可住一年;另有家暴婦女短期安置,而且此類居住只容許婦女本人暫住,並不容許帶著兒女共住,對於帶著學齡兒童的阿彩,並不適用。

個管員找到台北縣康復之友協會經辦的社區家庭,才知道大台北區只有唯一一家社區家庭,且只收單身的男性精障者。所有的精障居住單位都只限單身。

一般單親媽媽帶著孩子在大台北區討生活,房租已是沉重的負擔,更何況是合併精神障礙的單親媽媽,協助她的個案管理員十分無力的嘆息著:「政府為何沒想過這些弱勢家庭在大台北的居住問題,還一直要大家生孩子,現有的孩童都管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