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提供/臺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
阿華已經30歲了,但她對這世界的了解還不多,一方面是因為本身的智能障礙,更主要的是她從小就在教養院長大。
她的父母都是身心障礙者,生下她和兩位兄弟,一位弟弟和她一樣是智能障礙,姐弟兩人很早就離開原生家庭住進教養院,從此過著集體式的生活,被照顧吃、喝、洗澡和職業陶冶等課程,當然,她沒就業過,那像是另一個世界。憲法規定的人民有工作權、居住及遷徙之自由,她不知道,更沒機會選擇。
雖然從小被隔離教養,家中唯一非身心障礙者的弟弟卻不曾忘記這位姊姊,他相信姊姊有能力過更好的生活,應該像正常人一樣被對待,因此一直想把姊姊接出來一起住,然而,現實的困境是:他是弱勢家庭生長的孩子,他買不起也租不起適合兄妹居住的房子,他還需要持續工作來維持自己最基本的生活,年輕的他因此常有不安、憤怒的情緒。
去年(98年)瑪利亞基金會和他聯繫,希望讓他姐姐接受社區居住服務,這是由機構辦理六人以下的居住服務,而且住在一般社區裡,可以享有更多融入社會的機會,以及生活上獨立自主的選擇,一開始他仍有戒心,當他看到姐姐和另兩位心智障礙女生一起接受社區居住後,不再和一堆人擠一間寢室,姐姐會包水餃、煮飯菜,會做清潔打掃工作,有自己的零用錢,可以玩電腦益智遊戲…,他終於放下焦躁的心,而他也證明自己是對的,姊姊有能力過更獨立的生活。
弱勢家庭的下一代面臨居住問題的影響絕對超出你我的想像,如阿華兄妹被迫各分東西,家庭關係被切割,就因為政府缺乏弱勢居住政策,殘補式、集中安置式,對保障人民居住及遷徙的自由是很諷刺的。如果政府擁有一定比例的社會住宅如荷蘭、英國、新加坡一樣,弱勢家庭才有機會選擇適合就業、生活的居所,不再被迫依附在集中安置的福利提供,弱勢者才有可能發展不同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