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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

沒有適合的住宅,我被困在家裡二十五年

文/ 莊棋銘

很難想像,號稱自由民主的台灣,至今還有人因為「環境」因素,「自由權」仍然被剝奪。而我本身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從出生開始,我就罹患「先天性成骨不全症」,此症骨質脆弱,導致我從小就容易骨折,四肢變形。如果只是因為障礙而不便也就算了,更重要的是,我父母親從事環南市場的工作,屬於勞動階級,加上要負擔家中四位子女的生活費用,使得他們無法購買『昂貴』的「電梯大樓」,只能買屋齡超過三十年,沒有電梯的老舊公寓。正因為如此,使得原本行動就不方便的我,根本無法自行下樓,如果遇到生病看醫生,不得已要出門,必須由父母親,托著年邁的身軀,一層又一層的把我「抱下樓」才行,而我家又是四樓公寓,下個樓是萬分辛苦的。


正因為父母必須雙薪才能養家活口,出門又極為不便。使得沒有辦法自行出門的我,到了七歲仍無法順利接受義務教育。明明離我家最近的「萬大國小」就在我家對面,卻是「近在眼前」,而「遠在天邊」。校方說:「如果沒有協助者帶我去學校上課,校方不可能派人,每天接送我到學校上課。」因此我失學了,至此跟學校、社會脫節,度過漫長的二十五年。

直到四年前,認識「新活力協會」的夥伴,找到輔具跟方法,才脫離這種與世隔絕的生活。

即使如此,現在我一個月還是得花費九千元租屋。造成我很大的負擔。一般人可以居住在普通公寓,四、五千就解決了。有時真感慨,身心障礙者真的是「賺的比別人少,花的比別人多。」真不知道這樣把「生活費」一半花在房租的生活還要持續多久?
如果說,政府單位能夠提供「社區住宅」給行動不便者,居住在無障礙住家,那麼像是我這樣失學在家的遺憾就不會發生。至今在我生活周遭,仍舊認識很多「身心障礙者」卡在住宅的問題。不是居住在沒有無障礙設施的老舊公寓裡,就是因為電梯大樓租金太貴,而無法承租。

「食衣住行」乃人們生存之大事,然而,台灣房價日益攀升,使得原本就經濟趨於弱勢的身心障礙者更無法「住」的安心,「住」的方便。實在應該是「改變」的時候了。